國家醫學考試中心

國家醫學考試中心

國家醫學考試中心是國家衛生部直屬衛生行業各類全國性考試的技術服務專門機構,成立於1985年,是國內最早建立的全國性專業考試機構之一。負責衛生行業各類全國性考試工作的業務管理和技術服務,負責衛生行業各類專業人員執業資格考試、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和全國衛生系統外語水平考試等專項考試的考試設計、命審題、考務管理和統計研究工作,組織協調醫學考試的科學研究和專業人員培訓,組織考試用書編寫,負責國家醫學考試試題庫建設。

理念


忠誠、嚴謹、求實、創新、奮進

徽標


1、“蛇筆"圖案引用國際上廣泛表示醫療衛生"蛇杖"圖案,代表醫療衛生考試
“蛇纏手杖”——作為醫學的標識和徽記,稱之為“蛇徽”
2、“1985”為中心成立時間
3、“NMEC"為"NationalMedicalExaminationCenter"的英文縮寫
4、“橄欖枝"象徵生命、健康與和平。
5、圖案採用深藍色

中心之歌


自豪親切地,碧草芊芊,綠柳彎彎,昆玉河畔有我們(我們)的家園。團結、嚴謹、勤奮、奉獻,熱情迎接燦爛的每一天。啊,祖國的衛生事業,任重道遠,我們為她付出,心甘情願,做好每件事,把好每道關,讓青春之火,熊熊點燃,國家醫學考試中心,永遠向前,不斷完善,止於至善,成功者用行動代替空談。走過許多路,翻過幾座山,勝利總是屬於不斷登攀。啊,祖國的衛生事業,任重道遠,我們為她付出,心甘情願,做好每件事,把好每道關,讓青春之火,熊熊點燃,國家醫學考試中心,永遠向前

主要職責


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及部門規章,負責國家醫師資格考試的業務管理和技術性工作,指導地方考務工作。承擔國家衛生健康委醫師資格考試委員會辦公室職責;負責國家衛生健康委授權的行業考試的業務管理和技術服務,參與醫學考試製度建設、標準制定和政策性研究;負責國家醫學考試題庫建設,組織編寫考試指導用書;組織開展考試研究及評價工作;承辦國家衛生健康委及有關部門、大專院校、社會團體及國際組織委託的考試項目,提供考試技術服務;負責職責範圍內的考試安全保密工作;承辦國家衛生健康委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置


黨政辦公室(紀檢監察室)、財務資產處、臨床與基礎試題開發處、口腔與護理試題開發處、公衛與藥學試題開發處、全科與醫技試題開發處、考務管理處(醫考委辦公室秘書處)、研究評價處、信息技術處。

專家隊伍


各類命審題兼職專家700餘人。

考試項目


醫師資格考試
全國醫學博士外語統一考試
全國醫學外語水平考試(LPT)
全國采血機構人員崗位培訓考核
國際眼科醫師基礎知識和臨床知識...
心血管內科專科醫師准入考試及心...
醫療美容主診醫師水平測試
腦電圖專業水平考試

科研交流


主要在醫學考試模式、資格考試的標準參照模式、合格標準的確定、考試科學化等領域開展科學研究。
1、開展了基於考試內容的專家判斷法確定合格標準的研究。
2、開展了試卷預測研究與實施。
3、開展了試題等值的基本模式和設計方案的研究。
4、開展了客觀題作弊雷同判定標準的研究,將研究結果用於考試作弊的防範與監管。
5、與美國醫師考試委員會(National Board of Medical Examiners)合作交流。

分數線


自2003年開始,國家醫學考試中心在醫師資格考試醫學綜合筆試、全國醫學博士外語統一考試兩個標準參照考試中,研究基於考試內容的專家判斷法確定合格線。
1、目的與意義醫師資格考試合格線的確定直接關係到我國醫師隊伍准入質量的控制,關係到我國醫師隊伍的建設,關係到醫療機構醫教研水平的提高。全國醫學博士外語統一考試合格線的確定關係到醫學博士研究生入學的質量。
2、研究的方法採用基於考試內容的專家判斷法。標準參照考試不同於選拔考試,不宜預先設定通過率(常模參照)。在標準參照考試中,基於考試內容的專家判斷法是國際上確定合格線的通行做法。它是從考試的目的出發,由學科專家對最低勝任能力(處於及格分數邊緣)的考生正確回答題目的概率做出判斷,由此估計考生對知識、技能的掌握程度的方法。它包括Angoff、Ebel、Nedelsky法等。它能客觀反映考生是否具備了達到合格標準所必須的專業知識和技能。
3、判斷練習。利用附有正確答案的典型試題進行練習,幫助專家形成相近或一致的判斷。
4、正式判斷。估計和判斷最低勝任能力考生正確回答問題的概率。
5、統計分析。取全部專家對所有試題判斷結果的平均值作為學科合格標準。在此基礎上,再綜合考慮各種因素,確定最終考試合格線。這與現行的基於通過率確定合格線的方法相比,更為科學、合理和客觀。3。簡介2003年,國家醫學考試中心在口腔執業醫師綜合筆試中,開始嘗試採用“Angoff”法確定合格線。聘請學科專家46名,分16組分別對本學科試題進行逐題判斷。最後,統計各學科專家判斷的平均判斷區間,並累加得出的合格標準範圍在278分~338分之間,意味著2003年口腔執業醫師資格考試的合格標準不應高於338分,不應低於278分。將平均判斷區間的中位數308分作為合格線參照點,考慮到醫療行為屬於高風險行業,合格標準應適當上移,取高端中位數323分作為最終合格線。2004年11月,國家醫學考試中心聘請73名專家,採用“Angoff”法對2004年醫師資格考試醫學綜合筆試兩級(執業醫師、執業助理醫師)三類(臨床、口腔、公共衛生)共6個類別的試卷合格標準進行判斷。
為使中醫類別考生了解本人在2012年醫師資格考試醫學綜合筆試中對學科知識及認知層次的掌握情況,應廣大考生要求,國家中醫藥管理局中醫師資格認證中心將開展向考生本人提供綜合筆試學科成績報告的服務,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服務時間:
2013年1月1日至5月30日。
二、服務對象:
參加2012年醫師資格考試醫學綜合筆試,且報考類別為具有規定學歷的中醫執業醫師(140)、具有規定學歷的中西醫結合執業醫師(150)、具有規定學歷的中醫執業助理醫師(240)、具有規定學歷的中西醫結合執業助理醫師(250)的考生。
三、費用:
《報告》收取技術服務成本費,每人為30元。(含郵資
四、申請方式:
考生填寫書面申請表,發至我中心。
五、申請流程:
1.考生下載並填寫《2012年中醫類別醫師資格考試綜合筆試考生學科成績報告征訂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
2.通過傳真、電子郵件或郵寄等方式將填寫好的《申請表》發至我中心。
3.考生將30元費用匯至我中心指定賬戶。
4.我中心確認收到匯款后,將《2012年中醫類別醫師資格考試綜合筆試考生學科成績報告》通過電子郵件或郵寄方式發給考生。
國家醫學考試中心
國家醫學考試中心
六、注意事項:
此學科成績報告僅供學習參考,不能代替成績單使用。

信息公開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衛生部相關文件精神,更好地提供信息公開服務,國家醫學考試中心(以下簡稱“醫考中心”)制定了《國家醫學考試中心信息公開辦法(暫行)》(以下簡稱《辦法》)。需要獲得國家醫學考試信息公開服務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建議閱讀本《辦法》。
一、政策依據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二)《衛生部關於做好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工作的通知》
二、醫考中心信息公開內容分類
醫考中心信息公開的內容為醫考中心在履行職責過程中製作或獲取的,以一定形式記錄、保存的信息,主要包括以下4類:
(一)機構職能,包括醫考中心的機構設置、主要職責、領導簡介以及辦事指南等;
(二)政策法規,包括醫學考試及其相關工作的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和其他規範性文件;
(三)規劃計劃,包括醫學考試事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年度工作要點、重要專項工作方案等;
(四)工作動態,包括醫考中心及其各處工作動態,適時反映各考區的工作狀態。
三、醫考中心信息獲取方式
(一)主動公開信息
對於主動公開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瀏覽醫考中心信息公開目錄、醫考中心及衛生部網站相應欄目或通過衛生部信息公開查詢系統查找所需信息。
醫考中心信息公開目錄分為紙質目錄和網上目錄兩部分。紙質目錄登載於每年年初出版的《衛生部公報》增刊;網上目錄保持實時更新,可在醫考中心及衛生部網站相應欄目中查詢。
(二)依申請公開信息
對於依申請公開信息,請按照《國家醫學考試中心信息依申請公開管理規定》要求,在醫考中心網站下載《國家醫學考試中心信息公開申請表》並填寫后,通過電子郵件或信函的方式報送醫考中心申請受理機構。申請受理機構將依據申請內容,轉醫考中心相關處室提出答覆或處理意見,由申請受理機構向申請人反饋。
四、醫考中心信息公開場所
(一)醫考中心網站和衛生部網站
(二)衛生部公報
五、醫考中心信息申請受理機構
醫考中心自2008年7月1日起正式受理依申請公開信息的申請,受理機構為醫考中心綜合協調處,辦公時間為8:15-12:00,13:00-17:15(節假日除外)。

通信地址


北京市海淀區火器營路3號,國家醫學考試中心綜合協調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