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營市公安局

市政府工作部門

東營市公安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主要職責是領導和指揮全市公安工作;負責全市公安隊伍管理和建設工作;組織、指導全市公安機關偵查工作,偵辦重特大案件;負責全市治安管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出入境管理和邊防治安管理工作;負責安全警衛工作;指導、監督全市公安機關對公共信息網路的安全保護工作。

機構概況


指導、監督下級公安機關依法承擔的執行刑罰工作,指導、監督下級公安機關看守所、拘留所等管理工作;管理東營市看守所。承辦市勞動教養管理委員會的審批事項;承擔市禁毒委員會的日常工作;承擔市反恐怖工作協調小組的日常工作。組織開展同香港、澳門和台灣警察社團組織以及國外警察社團組織的交流與合作,促進友好往來。負責消防工作並承擔相應責任。領導全市公安消防部隊,按照規定許可權管理公安邊防部隊;對全市武警部隊執行公安任務實施領導和指揮。承辦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廳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班子


局長:趙峰

內設機構


內設機構:設22個內設機構,8個直屬機構,6個派出機構,事業單位5個。

獲得榮譽


2011年12月,獲得中央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授予的“第三批全國文明單位”榮譽稱號。
2020年3月,東營市公安局打擊涉眾型經濟犯罪工作專班獲得中共山東省委、山東省人民政府“攻堅克難獎”先進集體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