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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定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

鄭定,法學家,1963年10月19日出生於湖北省英山縣。1979年10月考入北京政法學院法律系本科,1983年6月獲得學士學位。1983年9月考入中國政法大學研究生院法制史專業學習,1986年6月獲得法學碩士學位。1994年6月獲得法學博士學位。

人物經歷


鄭定教授1986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6年7月參加工作,在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從事教學和研究工作21年。1992年6月晉陞副教授,1997年 5月晉陞教授,1998年5月擔任博士研究生導師。歷任法制史教研室主任、法學院院長助理、法學院副院長等職務。還擔任《法學家》雜誌常務副主編、中國人民大學法律文化研究中心執行主任、中國人民大學台灣法律問題研究所副所長,同時兼任中國法律史學會執行會長等職務。鄭定同志因肺癌醫治無效,於2007年10月26日8時19分在北京不幸逝世,終年44歲。

研究方向


鄭定教授在中國法制史、比較法律文化、台灣法等研究領域取得了豐碩成果。

主要貢獻


先後主持多項國家級和省部級研究課題,在國內外出版了十多部學術著作,發表學術論文近百篇,提出了很多有價值的學術觀點。鄭定教授關於“情理法”與中國傳統法律文化精神的一系列研究在學界產生了廣泛影響;鄭定教授是我國第一位以台灣法為研究方向的法學博士,他關於台灣法與兩岸關係法律問題的許多研究具有開創性;
法學專著
中國法制史教學參考書(21世紀法學系列教材核心課教學參考書)/鄭定 趙曉耕,2003-1-1版
台灣的經濟發展與法律調整/鄭定著,1997-5-1版
主要學術成果:《台灣的經濟發展與法律調整》、《中國法律文化探究》、《情理法與中國人》等。

獲獎記錄


2004年被列入第一批教育部新世紀高校優秀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