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費

保安費

針對一些地方向學生和在園兒童收取“安全管理費”、“電子識別卡費”、“門卡費”、“保安費”等亂收費問題,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出《關於嚴禁向學生收取安全管理費等有關問題的緊急通知》,嚴禁學校、幼兒園以加強安全保衛工作為由向學生收取任何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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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通知》規定,嚴禁各地違規出台收費政策。各級價格主管部門要嚴格執行教育收費管理政策,不得違規審批教育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各類學校、幼兒園不得以安全設施升級、配備安保人員為由,向學生、在園兒童收取任何費用。
《通知》要求,各地要對已出台的教育收費文件進行全面清理,凡不符合國家規定的一律廢止,違規收取的費用要全額退還學生家長。
《通知》強調,各地價格主管部門要加強對學校、幼兒園收費的監督檢查,暢通“12358”價格舉報電話,認真查處群眾舉報和檢查發現的亂收費行為。對情節惡劣、性質嚴重的典型案例,要通過新聞媒體公開曝光,並追究有關責任人員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