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璽鳳

孫璽鳳

孫璽鳳(1892—1961)字鳴崗,山東省高青縣人。歷任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司法部辦公廳主任、國務院法制委員會辦公廳主任等職1961年1月,病逝於北京。

人物簡介


1919年山東省立第一師範畢業后,考入北京高等法文專修館,並參加了留法勤工儉學會,留學法國,曾獲法學碩士和博士學位。1933年回國,曾任國民黨山東省政府參議、三路軍指揮部軍法處副處長等職。1936年4月,南京政府任命他為威海管理公署專員、到任后,見威海煙禁緩弛,不法奸商勾結外人偷運販賣毒品,致使“抽大煙”(鴉片)、吸“白面”(海洛因)之風很盛,危國害民。他下定“除惡務盡”的決心,嚴令禁絕煙毒。他報請山東省政府批准威海衛為絕對禁煙區域,整頓禁煙機構,制定銷煙、禁毒規定和治罪條例,對全區售毒、吸毒者一一進行登記,責令各村村董負責檢舉,限期交出煙具和毒品,對違抗者要依法懲處;他並親赴田村、鹿道口、橋頭等村召開群眾大會,宣講銷煙禁毒的意義和辦法。1936年6至12月,將6名出售毒品犯和12名吸毒慣犯,判處死刑。同年10月1日,在體育場,將自1935年10月1日以來沒收的63萬餘兩煙土煙膏、5,600餘兩海洛因、嗎啡和170件煙具,澆以煤油,一火焚之。
“七七”事變后,孫璽鳳準備抗日,受到投降派鄭維屏等的反對。中共膠東特委通過民先隊員孫璽琪同他聯繫,做其聯合抗日的工作。1938年1月15日、孫璽風把專員公署庫存的近百支槍和大宗軍用物資,交給了中共膠東特委,並將公署職員和衛隊集合起來訓話,高呼“打倒日本帝國主義”的口號。他自功棄職離威,后回到家鄉高苑縣(今高青具)組織起100多人的抗日武裝,1940年合併於清河(後為渤海)軍區。后歷任清河地區參議會參議長、山東省參儀會駐會委員、山東省法律編委會主任等職。1946年1月,由陳毅同志介紹參加中國共產黨。建國后,歷任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司法部辦公廳主任、國務院法制委員會辦公廳主任等職 1961年1月,病逝於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