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壽春公主

明太祖女

壽春公主(1370年代-1388年8月1日),朱氏,明朝公主,名徠不詳,明太祖朱元璋第九女,生母不詳。

於諸女中特為太祖所鍾愛,故恩禮最異。洪武十九年三月十日(1386年4月9日),下嫁穎國公傅友德之子傅忠。由於深得明太祖喜愛,於是賜吳江縣良田一百二十餘頃、歲入八千石,遠遠超過其他公主數倍。

洪武二十一年六月二十九日(1388年8月1日),去世,太祖賜明器儀仗以葬。太祖定壽春公主、諸王及妃與功臣胡大海等俱侑享四祖帝后廟,後四祖祧而侑享卷。

人物生平


壽春公主,明太祖朱元璋第九女,母不詳。公主於諸女中特為太祖所鍾愛,故恩禮最異。
洪武十九年三月十日(1386年4月9日),公主下嫁穎國公傅友德之子傅忠。當時法律規定:公主未受封者,每年供給各類絲綢布卷;如果受封,賜莊田,每年給歲一千五百石,鈔二千貫。由於壽春公主深得明太祖喜愛,於是賜吳江縣良田一百二十餘頃、歲入八千石,遠遠超過其他公主數倍。
洪武二十一年六月二十九日(1388年8月1日),去世,太祖賜明器儀仗以葬。太祖定壽春公主、諸王及妃與功臣胡大海等俱侑享四祖帝后廟,後四祖祧而侑享卷。

家族成員


關係人物備註
父親朱元璋(1328年10月21日-1398年6月24日),中國明朝的開國皇帝明太祖,漢族,字國瑞,生於盱眙太平鄉(今安徽省明光市明光街道趙府村附近)。俗稱洪武帝、朱洪武,廟號太祖,其統治時期被稱為“洪武之治”。朱元璋出身平民,早年參與元末起義,並通過連年征戰,最終統一中國,建立中國歷史上的另一個大一統的明王朝。明太祖在位期間通過廷杖大臣、廢相、設錦衣衛、大殺功臣(也包含懲治貪贓枉法的元勛)等毒辣手段建立起一套維護皇權的體制,正是由於他的這些舉措,使得明朝276年時間內,沒有外戚專權或軍閥割據,黨爭現象亦未形成似唐末“牛李黨爭”的禍亂。然而,他為鞏固君權,於洪武十三年(1380年)胡惟庸案后廢除丞相,令權力高度集中於皇帝而臣下權力分散,進而導致明朝後來內臣宦官亂政的局面。
兄弟朱標(1355~1392)長子,懿文太子
朱樉次子,秦愍王
朱棡(1358年-1398年)三子,晉恭王
朱棣四子,燕王,靖難之役后成明成祖,其改國都北平(今北京)
朱橚五子,周定王
朱楨六子,楚昭王(胡充妃出)
朱榑(1364年~1428年),七子,齊王(永樂朝廢為庶人)(達定妃出)
朱梓(1369年~1390年),八子,潭王(洪武朝自焚死)(達定妃出)
朱杞九子,趙王(幼殤)
朱檀十子,魯荒王(郭寧妃出)
朱椿(1371年~1423年),十一子,蜀獻王(郭惠妃出)
朱柏(1371年~1399年),十二子,湘獻王(胡順妃出)
朱桂(1374年~1446年),十三子,代簡王(郭惠妃出)
朱楧十四子,肅庄王(郜氏出)
朱植十五子,遼簡王(韓妃出)
朱栴十六子,慶靖王(余妃出)
朱權十七子,寧獻王(楊妃出)
朱楩十八子,岷庄王(周妃出)
朱橞十九子,谷王(永樂朝廢為庶人)(郭惠妃出)
朱松二十子,韓憲王(周妃出)
朱模二十一子,沈簡王(趙貴妃出)
朱楹二十二子,安惠王
朱桱二十三子,唐定王(李賢妃出)
朱棟二十四子,郢靖王(劉惠妃出)
朱彝二十五子,伊歷王(葛麗妃出)
朱楠二十六子,早夭。
姐妹臨安公主1376年下嫁宣國公李善長子李祺(-1403年),1421年卒。
寧國公主母孝慈高皇后,1378年下嫁汝南侯梅思祖從子梅殷(淮安總兵官),1434年卒。
崇寧公主1384年下嫁牛城,未幾薨。
安慶公主母孝慈高皇后,1381年下嫁歐陽倫。
汝寧公主1382年下嫁吉安侯陸仲亨子陸賢。
懷慶公主母成穆貴妃孫氏,1382年下嫁永春侯王寧,子王貞亮。
大名公主1382年下嫁灤城侯李堅,1426年卒,子李庄。
福清公主母安妃鄭氏,1385年下嫁鳳翔侯張龍子張麟。麟未嗣侯卒。永樂十五年(1417年)卒。
壽春公主洪武十九年(1386年)下嫁穎國公傅友德子傅忠,1388年卒。
十公主早薨。
南康公主洪武二十一年(1388年)下嫁東川侯胡海子胡觀(自縊死),1438年卒。
永嘉公主母惠妃郭氏,洪武二十二(1389年)年下嫁武定侯郭英子郭鎮,1455年卒。
十三公主早薨。
含山公主母高麗妃韓氏,洪武二十七年(1394年)下嫁尹清(掌後府都督事),1462年卒,壽82歲。
汝陽公主母惠妃郭氏,洪武二十七年(1394年)下嫁謝達(前府都督僉事)。
寶慶公主太祖最幼女(父崩時,年3歲),1413年下嫁趙輝(南京都督),1433年卒。
福成公主父南昌王(朱興隆),母王氏,嫁王克恭。王克恭曾任福建行省參政,後改福州衛指揮使。
慶陽公主蒙城王(仁祖朱世珍弟壽春王之子)女,嫁黃琛(淮安衛指揮使)。

史籍記載


《明太祖實錄》
“洪武十九年……三月……丙寅,以傅忠為駙馬都尉,尚第九皇女壽春公主。忠,穎國公友德子也。”
《明史》(卷121)
徠“壽春公主,洪武十九年下嫁傅忠,穎國公友德子也。先是,九年二月定製:公主未受封者,歲給紵絲紗絹布線;已封,賜莊田一區,歲征租一千五百石,鈔二千貫。主為太祖所愛,賜吳江縣田一百二十餘頃,皆上腴,歲入八千石,逾他主數倍。二十一年薨,賜明器儀杖以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