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懲大誡

成語

小懲大誡,漢語成語,拼音是xiǎo chéng dà jiè,意為有小過失就懲戒,使受到教訓而不致犯大錯誤。出自《周易·繫辭下》。

釋義


懲:懲罰;誡:警告,勸告。有小過失就懲戒,使受到教訓而不致犯大錯誤。

出處


《周易•繫辭下》:“小懲而大誡,此小人之福也。”

典故


謂稍加懲罰,使接受教訓,不至犯大錯誤。《魏書·桓玄傳》: “猶冀玄當洗濯胸腑,小懲大誡,而狼心弗革,悖慢愈甚。” ●《易·繫辭下》:“子曰:小人不恥不仁,不畏不義,不見利不勸,不威不懲; 小懲而大誡,此小人之福也。”孔子認為,小人不知羞恥,不明仁德,不畏正理,不行道義,不看見利益就不願勸勉,不受到威脅就不願戒惕。受到小懲罰而獲大告誡,這是小人的幸運。

近反義詞


近義詞

小懲大戒、懲前毖後

用法搭配


例句

學校為整頓工作作風,決定對不安心工作的老師小懲大誡。

用法

聯合式;作謂語、賓語;含褒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