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公堂
海外華僑會黨組織
致公堂亦名“洪門”,在海外稱為“義興會”或“義興公司”。清末檀香山和美洲華僑中的天地會組織,始創於清咸豐、同治年間,后流傳到美洲,總堂設於舊金山,紐約、芝加哥等地均設有分堂。初由廣東三合會首領逃避清政府捕捉,流亡海外而設。以“鋤強扶弱、除暴安良、互助互濟”相號召。戊戌政變后,曾受康有為的欺騙而一度與保皇黨人相互聯絡。
戊戌變法后康有為令保皇會人梁啟超、徐勤等加入,使致公堂帶上保皇色彩。1904年(光緒三十年)孫中山為聯絡華僑而在檀香山加入致公堂,接受“洪棍”(洪門三把手,掌管執法)之職。旋赴北美,在總堂大佬(會長)黃三德支持下重訂章程為“驅除韃虜,恢復中華,創立民國,平均地權”,實行會員總註冊,試圖使其成為資產階級性質的團體。1905年由愛國華僑司徒美堂任總監督。1911年(宣統三年)曾與同盟會聯合組成洪門籌餉局(對外稱國民救濟局),籌款支援辛亥革命。后發展為中國致公黨的前身。
致公堂總監督司徒美堂雕像
洪門致公堂
美洲洪門組織最早產生在檀香山,叫三合堂(含廣德堂、協議堂、丹山堂),在舊金山有洪門堂,在加拿大有洪順堂。1876年,洪門致公堂在檀香山正式登記成立,接著致公堂在美洲普遍出現。致公堂“以義氣團結,以忠誠救國,以俠義除奸。”的三大信條表明,它是一個以團結組織華僑、維護自身利益及反清救國為己任的組織。
1903年9月,孫中山先生從日本赴檀香山,為了爭取和發展革命力量,掃除保皇黨對洪門的影響。他到各地發表演講宣傳革命思想,還創辦《檀山新報》,親撰《敬告國民書》、《駁保皇報》等文章。並於1904年1月在檀香山加入致公堂,此事在當地引起很大影響。由於孫中山先生加盟致公黨並對其組織進行了改組,使致公堂組織得到了進一步的發展和壯大。
徠1904年,孫中山先生在舊金山致公堂總部,親自為致公堂重修新章,對致公堂組織進行整頓和改造。孫中山先生充分肯定了洪門的歷史作用,對洪門的弱點也作了直截了當的批評。在他的指導下,重新修訂的新章具體條款為八十條,主要內容為四點。第一:“本堂名曰致公堂,總部設在金山大埠。支堂分設各埠。茲有名目不同者,今概改正,名曰致公堂,以昭劃一”;第二:“本堂以驅除韃虜,恢復中華,創立民國,平均地權為宗旨”,“本堂以協力助成祖國同志施行宗旨為目的”;第三:“凡國人所立各會黨,其宗旨與本堂相同者,本堂當認作益友,互相提攜;其守旨相反者,本堂當視為公敵,不得附和”;第四:“凡各埠堂友須一律註冊報名於大埠總堂,方能享受總堂之一切權利”。
孫中山先生革命思想的導入,使致公堂組織得到了較好的整頓與改造,民主革命十六字政綱的確立,使致公堂由一個封建幫會改變成了一個具有民主主義革命性質的進步組織,有了歷史性的進步,開始走上了民主革命的道路。
海外洪門組織自開山立堂的宗旨,是愛國家,愛民族,抵禦外來侵略。300多年來,他們為了保衛祖國而浴血奮戰,抗禦外侮,剷除軍閥,進行鬥爭,進行革命。1923年10月10日,五洲洪門第三次懇親大會在美國舊金山召開。司徒美堂、黃三德及海外不少洪門團體的代表出席了這次會議。這次大會著重討論了改堂為黨,成立中國致公黨的問題,所以實際上了也是第一次正式籌備組黨會議,並通過了《中國致公黨黨綱草案》,會議決定成立中國致公黨籌備委員會。1925年8月籌備委員會總會又發出《通告全體洪門人士書》,就有關建黨的具體事項,通告了全體洪門人士。
1925年10月10日,五洲洪門第四次懇親大會在舊金山召開。來自美洲各地、香港、澳門和上海等地的洪門組織代表參加了會議。大會的主要內容是:決定以洪門致公堂為基礎,組織華僑政黨,定名為中國致公黨;通過《中國致公黨黨綱》;選舉陳炯明(1878-1933)、唐繼堯(1883-1927)為黨的正副主席總理。這一次懇親大會為中國致公黨第一次代表大會。
中國致公黨第一次代表大會的召開,宣告了中國致公黨的成立,標誌著華僑政治力量的新的崛起。中國致公黨成立后,在美洲凡是有黨的地方都建立了黨的組織,其他國家和地區的致公堂組織也實行改堂為黨,使致公黨的組織遍布亞洲、美洲等30多個國家,但由於洪門之間有較強的獨立性,改堂為黨的決議,未能在海外各地洪門團體中普遍實行,實際上形成了黨堂並存、堂黨不分的格局。在中國致公黨第二次代表大會後,又決定存堂保黨,以黨領導堂,這一決定和“一大”相比是很大進步。“九·一八”事變后,致公黨領導廣大黨員投入了抗日救國鬥爭,譴責蔣介石不抵抗政策,並通過致公堂等洪門團體發動華僑積極支持國內一切抗日救亡運動。司徒美堂也立即聯合各僑團組織,發動了募捐救國,又親自攜帶僑胞及捐贈物資到上海慰問十九路軍。1937年“七·七”事變后,司徒美堂以古稀之年,奔赴呼號於美國、加拿大、古巴、秘魯、巴西、巴拿馬等國之間,宣傳抗日救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