郵政編碼:315200(一)負責處理人民群眾給區委、區政府的來信來訪;承辦上級機關和區委、區政府領導交辦的信訪事項。 (二)負責向各鎮、街道和區直屬各單位轉辦、交辦、督辦信訪事項。 (七)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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