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光裕

中國家電零售業連鎖模式的創始人

黃光裕,男,1969年5月出生於廣東省汕頭市潮陽區,企業家,中國家電零售業連鎖模式的創始人,原國美電器董事局主席。

1987年1月1日,黃光裕創立的第一家“國美電器店”正式掛牌,通過5年時間,把100平米的“國美電器店”發展為大型電器商城,隨後他帶領國美進入了擴張期,從北京走向全國,到2004年底,國美電器遍布中國大陸、香港及東南亞區主要城市。

在2006年福布斯中國富豪榜黃光裕以180.90億元排名第一,成為中國首富;2020年4月7日,黃光裕及家族以13億美元財富位列《2020福布斯全球億萬富豪榜》第1613位。

2010年,黃光裕因非法經營罪、內幕交易罪和單位行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4年入獄。

2016年5月31日,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發布刑事裁定書,罪犯黃光裕減去有期徒刑11個月。減刑后,其應執行刑期至2021年2月16日。

2020年6月24日,北京一中院對黃光裕依法裁定假釋。

2021年2月16日,黃光裕正式獲釋。

人物關係


大事件

1969-05

出生

1969年5月,出生於廣東省汕頭市潮陽區。

1987-01-01

創立的第一家“國美電器店”正式掛牌

1987年1月1日,黃光裕創立的第一家“國美電器店”正式掛牌。

創立的第一家“國美電器店”正式掛牌
1999

創辦北京鵬潤投資有限公司

1999年,黃光裕創辦了總資產約50億元的北京鵬潤投資有限公司,進行資本運作,隨後進行一系列收購、兼并等商業活動,涉足多個領域。

2008-11

因涉嫌經濟犯罪被北京市公安局帶走調查

2008年11月,因涉嫌經濟犯罪黃光裕被北京市公安局帶走調查。

2009-01-18

辭去國美電器董事職務

2009年1月18日,黃光裕辭去國美電器董事職務,作為國美主席的身份同時自動終止。

2010-04-22

因非法經營罪、內幕交易罪和單位行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4年

2010年8月30日,黃光裕因非法經營罪、內幕交易罪和單位行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4年,同時被判罰金6億元,沒收財產2億元。

因非法經營罪、內幕交易罪和單位行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4年
2015-12

獲得2次監獄改造積極分子為由,建議將其刑期減去一年

2015年12月,黃光裕獲得2次監獄改造積極分子為由,建議將其刑期減去一年。

2020-06-24

根據刑罰執行機關的報請,依法裁定予以假釋

2020年6月24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消息,根據刑罰執行機關的報請,依法裁定對黃光裕予以假釋,假釋考驗期限自假釋之日起至2021年2月16日止。

個人經歷


早年經歷
黃光裕1969年5月9日出生於廣東汕頭市潮陽區鳳壺村。父親黃昌義,波美村人,土改時由於地主出身受歧視,離鄉投靠鳳壺村曾厝,后入贅曾嬋貞;母親曾嬋貞,祖上曾是泰國著名僑商善長,但曾家亦在土改、文革等歷次社會運動中家道中落。至黃光裕出生時,家庭已是窘迫清貧。由是,少年黃光裕常與兄長黃俊欽,拾撿垃圾以補家用。
黃光裕捐款現場 2張
黃光裕捐款現場
工作經歷
1987年1月1日,“國美電器店”正式掛牌。其時進口電器銷售為賣方市場,不少商家正採用“抬高售價、以圖厚利”的經營方式,黃氏兄弟卻反其道而行,儘管有貨不愁賣,“堅持零售,薄利多銷”的經營策略
1991年,黃光裕第一個利用《北京晚報》中縫打起“買電器,到國美”的標語,每周刊登電器的價格。其時商家多認為“賣不動的商品才需要廣告”,即使後來也有人想學習國美的廣告策略,但黃光裕已經以每次800元的低價包下了報紙中縫。
1992年,珠市口100平米的“國美電器店”發展為大型電器商城,同時,黃光裕在北京地區初步進行連鎖經營,將他旗下所持有的“國豪”、“亞華”、“恆基”等幾家店鋪統一命名為“國美電器”,集中打響品牌,就此形成了連鎖經營模式的雛形。
1993年初,黃氏兄弟已經發展至五六家國美電器連鎖店,財富得到迅速積累。樹大分椏,黃氏兄弟遂謀分頭髮展,黃光裕分得了“國美”牌子和幾十萬元現金,黃光裕時年24歲。之後,黃光裕獨自經營的國美電器開始迅速發展、擴張。
1995年,國美電器商城從一家變成了十家;1999年,國美從北京走向全國,之後迅速增長至在全國88個城市開出330家門店。
到2004年底,國美電器遍布中國大陸、香港及東南亞區主要城市,擁有30多個分公司。在黃光裕的帶領下,國美跳躍式的發展,成功開創了中國經營的連鎖模式。

創業階段

黃光裕兄妹四人,兄黃俊欽、妹黃秀虹、黃燕虹,皆深受母親曾嬋貞影響。環境所限,黃光裕初中肄業,16歲隨其兄黃俊欽北上內蒙古謀生計。從此,開始了他的創業生涯,這個階段黃光裕以電器銷售為創業領域。
黃光裕
黃光裕
於北京市前門的珠市口東大街420號盤下了一個100平方米的名叫“國美”的門面。黃氏兄弟先賣服裝,不久即改售進口電器。

發展階段

黃光裕 憑以原始積累的國美電器,在20世紀90年代初、中期已漸入佳境。至20世紀90年代中、末期,國美大規模向全國擴張,黃光裕也開始多個商業領域的嘗試,正如他所崇拜的潮商領袖李嘉誠所言“商者無域”。這也是他的發展階段。
1999年,黃光裕創辦了總資產約50億元的北京鵬潤投資有限公司,進行資本運作,隨後進行一系列收購、兼并等商業活動,涉足多個領域。
2004年,黃光裕的鵬潤集團以83億港元的價格,收購其22個城市94家國美門店資產的65%股權。6月7日,國美電器以借殼方式在香港聯交所成功上市。成功進入上市公司平台,不僅擁有融資能力,同時也標誌著以國美為代表的中國家電連鎖企業成為公眾型社會化企業。同年,黃氏兄弟同上胡潤百富榜,黃光裕資產突破百億元,首度問鼎大陸首富。
2005年,黃光裕與其兄黃俊欽共同投資20億元打造國美家電工業園,並進軍房地產行業。
同年4月,黃光裕成功收購哈爾濱黑天鵝全部網路,從而使國美在黑龍江省市場份額達到75%;8月,黃光裕成功收購深圳“易好家”全部網路;11月,黃光裕成功收購“武漢中商”全部網路;12月,黃光裕成功收購“江蘇金太陽”全部網路。
2006年7月,黃光裕的國美電器與永樂電器合併,實施雙品牌運作戰略。同年,黃氏兄弟因涉嫌違規貸款被調查,此次被查,最終不了了之。
2007年9月,黃光裕成功收購陝西蜂星電器全國網路,使得國美在通訊業務上得到進一步鞏固與加強;12月,國美全面託管大中電器。
2008年3月,黃光裕的國美以三聯商社第一大股東身份,控股三聯商社。至2008年底,國美完成了以規模擴張為核心戰略的歷史使命。黃光裕本人也繼2004、2005年之後,第三度成為胡潤百富榜首富。

蟄伏階段

早在發展階段中的2006年,黃光裕 便曾發生商業運作上的違規情況,他掌控的“鵬潤系”及其兄黃俊欽執掌的“新恆基系”因涉嫌違規貸款被相關部門調查,所涉及資金近十億,最後不了了之。
2008年11月,黃光裕被北京市公安局帶走調查。
2009年1月18日,黃光裕辭去國美電器董事職務,作為國美主席的身份同時自動終止。
2010年4月22日,黃光裕案 在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8月30日,黃光裕因非法經營罪、內幕交易罪和單位行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4年,同時被判罰金6億元,沒收財產2億元。
2012年5月27日,黃光裕通過旗下的國美銳動公司斥資9009萬港元(約合7333萬元人民幣)拿下庫巴網和新銳美兩家家電銷售網站各40%的股權。
同年10月,黃光裕獲減刑10個月。迄2013年10月,綜合各公開資料,黃光裕雖蟄伏牢籠,但依然極大程度上調控、操縱著他龐大商業王國的正常運轉。
黃光裕於北京市第二監獄服刑,2012年曾被減刑十個月。2015年12月,黃光裕獲得2次監獄改造積極分子為由,建議將其刑期減去一年。2016年減刑11個月。
2020年6月24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消息,根據刑罰執行機關的報請,依法裁定對黃光裕予以假釋,假釋考驗期限自假釋之日起至2021年2月16日止。

榮譽成就


時間全稱結果
2021年2021胡潤全球富豪榜第582位
2021年 2021胡潤全球富豪榜(黃光裕及家族)第1111位
2020年胡潤百富榜第178
2013年胡潤百富榜第39位
2012年胡潤百富榜第25位
2011年胡潤百富榜第16位
2010年胡潤百富榜第21位
2009年胡潤百富榜第17位
2008年胡潤百富榜第01位
2007年胡潤百富榜第04位 
2006胡潤百富榜 第04位
2005年胡潤百富榜第01位
2004年胡潤百富榜第01位

家境出身


黃光裕一家是廣東潮汕人,父親黃昌義,潮陽波美村人,12歲來到鳳壺村之後,便投靠了村裡的一戶曾姓人家,學習榨取柿子油且以出售柿子油賺錢。
土改時由於地主出身受歧視,離鄉投靠鳳壺村曾厝,后入贅曾嬋貞;此後,他和曾家的女兒曾嬋貞結婚並在鳳壺村曾厝定居下來,兩人生下了黃光裕兄妹4人。曾厝是鳳壺村的三個自然村之一,村裡目前只有445人,且還居住著黃光裕的兩位表親。
母親曾嬋貞,祖上曾是泰國著名僑商善長,但曾家亦在土改、文革等歷次社會運動中家道中落。至黃光裕出生時,家庭已是窘迫清貧。由是,少年黃光裕常與兄長黃俊欽,拾撿垃圾以補家用。

人物事件


案發

2008年11月27日9點30分,北京市公安局新聞辦證實:黃光裕因涉嫌經濟犯罪,正在接受警方調查。翌日晚,北京市公安局新聞辦證實,北京新恆基董事長黃俊欽、北京中關村董事長許鍾民,涉案被查。中國證監會通報:發現黃光裕的北京鵬潤投資有重大違法違規嫌疑。
黃光裕與人談話
黃光裕與人談話
2009年1月7日,北京公安局新聞辦證實:黃光裕的妻子杜鵑因涉嫌經濟犯罪,正在接受警方調查。
同月12日,公安部原部長助理鄭少東、公安部經偵局原副局相懷珠以涉嫌在金融大案中受賄被中紀委“雙規”。廣東省原政協副主席陳紹基、浙江省原紀委書記王華元、深圳市原市長許宗衡、上海市公安局原副局長朱影等高官先後接受調查。
2012年12月24日,北京市人民檢察院宣布:在審查中發現黃光裕等還涉嫌其他犯罪事實。

起訴

2010年2月12日,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以黃光裕涉嫌非法經營罪、內幕交易罪、單位行賄罪向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對同案其他被告人及相關被告單位亦一併提起公訴。
同年4月14日,黃光裕進行庭前示證; 4月22日,一審公開開庭審理國美電器有限公司、北京鵬潤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單位行賄和被告人黃光裕非法經營、內幕交易、單位行賄案。檢察院指控:2007年9月至11月,黃光裕違反國家有關規定,非法買賣港幣8.22億餘元;2007年4月至9月,黃光裕 作為北京中關村科技發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實際控制人、董事,在決定該公司與其他公司資產重組、置換事項期間,指使他人使用其控制的85個股票賬戶購入該公司股票,成交額累計人民幣14.15億餘元。至上述資產重組、置換信息公告日,上述股票賬戶的賬面收益額為人民幣3.09億餘元。
此外,2006年至2008年間,黃光裕作為國美公司和鵬房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為給兩公司謀取不正當利益,直接或指使他人給予相懷珠等5名國家工作人員的款物摺合人民幣456萬餘元。

判決

黃光裕道歉和感謝公開信
2010年5月18日,一審判決:黃光裕犯非法經營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年,並處沒收個人部分財產人民幣2億元;犯內幕交易罪判處有期徒刑九年,並處罰金人民幣6億元;犯單位行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四年,並處罰金人民幣6億元,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2億元。 [48-49] 以內幕交易罪判處黃光裕妻子杜鵑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2億元。以內幕交易、泄露內幕信息罪,判處許鍾民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億元;以單位行賄罪判處許鍾民有期徒刑一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億元。國美電器有限公司、北京鵬潤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也因單位行賄罪分別被判處罰金人民幣500萬元與120萬元。一審宣判后,黃光裕、杜娟和許鍾民也一同提出上訴。
同年8月30日,黃光裕案二審開庭,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二審裁定:黃光裕判決維持不變;許鍾民的判決維持不變;杜鵑被改判緩刑,即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期三年執行,當庭釋放。
黃光裕最快2015年出獄
黃光裕最快2015年出獄
2012年10月,黃光裕獲減刑10個月。
2015年12月7日,刑罰執行機關以罪犯黃光裕獲得2次監獄改造積極分子為由,建議將其刑期減去一年。
同月11日,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對罪犯黃光裕減刑案件的基本情況公示。
2016年5月31日,黃光裕再次獲減刑11個月。
2021年2月17日,黃光裕假釋考驗期滿,正式獲釋。
2021年4月7日,在國美零售全球投資人會議上,國美創始人黃光裕出獄后首次公開亮相。

國美爭奪

肇端
2006年7月,黃光裕收購了陳曉的永樂電器,後者同時進入國美任職行政總裁。黃光裕被拘后,2009年1月辭去國美主席等身份(但依然是大股東)。陳曉接任執行董事兼董事局主席,把持董事會,開始“去黃化”,黃光裕案一審判決公布,黃、陳對國美的控制權之爭瞬間白熱化。
激戰
黃光裕陳曉
第一回合2010年8月4日:黃光裕提出舉行臨時股東大會等5項動議,內容包括撤銷陳曉的公司職務,更換執行董事等。2010年8月5日:國美公告,將對黃光裕進行法律起訴。國美董事會致信員工:反對黃光裕要求。
第二回合2010年8月9日:黃光裕二妹黃燕虹指責陳曉。2010年8月12日:國美5高管表態表態支持董事會。
第三回合2010年8月18日:黃光裕公開指責陳曉乘人之危,陰謀勾結外資,企圖變國美電器為美國電器。2010年8月19日:國美回應,解釋引入外資貝恩、關閉低效益門店、實行期權激勵計劃等諸多問題。
第四回合2010年8月24日:黃光裕回應:國美中報存問題。2010年8月23日:國美公布了2010年上半年業績。
第五回合2010年8月30日:黃光裕案二審裁決,黃光裕領罪,其妻杜鵑緩刑復出,為黃光裕方多了一位主力軍。2010年8月30日:陳曉發信呼籲股東支持管理層。反對黃光裕此前提出的5項動議。
第六回合2010年9月6日:杜鵑至香港等地約見多家機構投資者,為股東大會拉票。2010年9月7日:國美向全球數百家廠家發出300億元採購招標函。向機構投資者示好。
第七回合2010年9月3日:黃光裕方斥資4億港元購1.77億股,增持國美股份至接近36%。2010年8月24日:陳曉率領高管到美國、英國等地與機構投資者進行增發股票路演。溝通投票的問題。
第八回合2010年9月5日:21時,身在獄中的黃光裕向社會發布認罪悔過並道歉公開信。2010年9月7日:國美回應、指責黃光裕的向社會的道歉是不認真的。
第九回合2010年9月13日:黃光裕回應,不認同GlassLewis的報告和建議,並將闡述罷免陳曉和重組董事局等的依據。2010年9月12日:機構股東顧問公司GlassLewis公告,建議國美股東反對大股東黃光裕所提各項議案。
第十回合2010年9月15日:黃光裕代理人鄒曉春也釋放出“只反陳曉、不反貝恩”的態度。2010年9月16日:已成第二大股東的美國貝恩表示,將支持國美董事會和管理層。
決戰股東會2010年9月28日:除了撤銷增發股票等獲通過外,黃光裕其他決議被否決,收穫是:大股東的股份免被攤薄。2010年9月28日:陳曉等得以留任董事局主席,但配股增股等無法實現,無法攤薄大股東股份。
逆轉
2011年3月,陳曉辭任董事會主席、執行董事、執行委員會成員兼主席及授權代表職務;由張大中出任國美電器非執行董事及董事會主席。外界分析認為,這更多的是體現大股東(黃光裕)的意志,也意味著國美將回到“黃氏風格”大舉擴張戰略。

判決情況

法律規定:實際執行刑期不能少於原判決刑期的一半。
律師分析:刑期過半后,有兩個方法或可實現提前出獄,一個是減刑,一個是假釋。
從2008年11月起算,到2015年11月,黃光裕的刑期正好過半。理論上,服刑期過半就可以申請假釋。黃光裕並沒有不符合假釋的條件,但能否成功,還有很多不確定因素,要靠司法機關根據實際情況判定。
2016年5月31日,二中院作出裁定,經審理查明,黃光裕在刑罰執行期間確有悔改表現,符合法定減刑條件,對其減去有期徒刑十一個月(減刑后應執行的刑期自2008年11月17日起至2021年2月16日止),原判附加刑並處罰金人民幣6億元、沒收個人部分財產人民幣2億元不變(已繳納),裁定送達后即發生法律效力。據了解,這是黃光裕第二次減刑,2012年他曾被減刑10個月。
2020年6月24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根據刑罰執行機關的報請,依法裁定對黃光裕予以假釋,假釋考驗期限自假釋之日起至2021年2月16日止。
2021年2月17日,國美零售控股有限公司、國美金融科技有限公司、拉近網娛集團有限公司(國美系網際網路娛樂公司)分別發布自願性公告稱:黃光裕先生的假釋考驗期已於2021年2月16日屆滿,原判刑罰已經執行完畢,正式獲釋。

人物評價


黃光裕和朋友在一起 3張
黃光裕和朋友在一起
社會評價
在不同的人嘴裡,黃光裕的性格呈現出多樣性。其秘書對他的評價是:為人仁厚,沒有架子。據說他下班時經常和大廈里的保安、清潔工人親切地打招呼。一些採訪過他的媒體記者也覺得,黃光裕為人直率質樸。但對於與他合作的供應商來說,黃光裕是一個讓他們“愛恨交加”的人。

商業教父


從17歲開始創業,黃光裕和他的國美電器受盡了同行的排擠和媒體的非難,這令他修鍊得幾乎如老僧般寵辱不驚了。關於黃光裕及其國美帝國太過霸道的報道屢見報端,黃光裕仍然遮掩不住自己的年輕氣盛,甚至乾脆給自己剃了個光頭,似乎對“教父”、“價格屠夫”之類的稱呼安之若泰。
國美電器對每一位供貨商來說,意味著的是極具誘惑力的巨大銷售量,但他砍價時的“殘酷”又讓人難以忍受。他們對黃光裕面部表情的典型描述是“大嘴一撇就說”。在“2004國美全球戰略合作高峰會”上,黃光裕曾有一段凌厲的講話:“其實咱們誰也離不了誰,誰想把誰擠垮、誰想把誰控制在手心之中可能性都不大。我做事的規律就是——你對我信任,我就給你越大的信任;你能給我付出,我就帶頭扶持你的品牌。你若拿我黃光裕平衡我的對手,我就有辦法去平衡你的對手!”
曾有一位去國美應聘的職業經理人,這樣描繪他面試時的經歷:“黃光裕親自領著十幾位總監及總經理對自己進行面試。他一言不發,坐在寬大的老闆桌后看著你,你感覺自己彷彿是籠子中的一頭獵物,不可能和他有平等對話的權利。”他感慨說:“走南闖北幾十年,也和不少大老闆直接共過事,但黃光裕是最不可捉摸的人。這是幾十年工作經歷中最緊張的一次面試。”

強悍大佬

在鵬潤大廈18層的國美公司總部,黃光裕讓人敬畏。甚至是他的親妹夫、曾任國美總經理的張志銘,在黃光裕的辦公室里“低眉順眼像個小媳婦”,至於其他員工在談到他時,更是連大氣都不敢出。據一位現任職於國美的高管介紹,當黃光裕想好了一件事,或者在布置一件事情時,員工絕對是鴉雀無聲,無條件服從。
黃光裕對員工的嚴厲隨處可見。國美高管名片背面有一則“廉政承諾”:“本人與貴公司合作中承諾做到‘三不’——不接受客戶禮物;不收取回扣;不以權謀私。請監督。”上面註明廉政舉報電話。有高管對此表示理解:“沒有他的霸道,也不可能成就這麼大的盤子。黃總還是比較講義氣的,有很多人離開國美然後又回來,他不會棄之不用,可能會提撥到更高的位置上去。他有時處罰人,不是故意讓人很難受,而是為了試探一下心態。如果心態好,又有發展潛質,他就會刻意去培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