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教育局
佛山市教育局
佛山市教育局是政府的職能部門,主抓教育工作。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教育工作規範性文件並組織實施。
(二)擬訂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和制定年度工作計劃,提出教育改革發展的目標和任務,並協調指導實施。
(三)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籌措教育經費、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教育收費的政策規定,負責市級教育經費的統籌管理,監督區級教育財政撥款的執行情況,負責全市教育事業相關數據的統計、分析和發布,指導學校的基本建設和財務管理工作。
(四)負責全市義務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職業教育、高等教育、學前教育、特殊教育、民族教育和成人教育工作,指導學校開展教育教學改革和辦學體制、學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負責全市各類教育招生考試工作,指導、協調全市民辦教育管理工作。
(五)指導和協調全市教育系統的科研、科普、教育教學研究工作,指導各類學校教育技術裝備和實驗室、圖書館建設、教育信息化工作,指導學校後勤工作和校辦產業工作,組織審定教材和教學用書及資料,負責市直教育系統政府採購及監管工作。
(六)貫徹執行教育督導的有關規定,依法組織教育執法,督導、檢查下級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門履行教育職責情況,對中等及中等以下各級各類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的教育工作進行督導、評估。
(七)指導全市各級各類學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國防教育和宣傳工作,指導學校的安全、穩定、保衛和綜合治理工作,指導教育系統審計工作。
(八)主管全市教師工作,組織實施教師資格制度,組織並指導中小學教師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指導學校人事制度改革,指導各類學校教師和教育行政幹部隊伍建設工作,指導市直教育系統的黨建和統戰工作。
(九)指導、協調全市教育系統對外交流與合作。
(十)主管全市國家通用語言推廣和文字規範工作。
(十一)承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教育行政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辦公室(掛行政審批服務科牌子)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資產管理、後勤等機關日常工作;承擔信息、保密、新聞宣傳、網路問政、政務公開、電子政務、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承辦人大、政協議案提案工作;負責市直教育系統政府採購工作;負責協調教育的對外交流與合作;負責行政審批對外服務和對內統籌協調等協調和督辦工作。
辦公地點:北樓第二層
人事科
負責市直教育系統的人事管理、機構編製和勞動工資等工作;負責和指導市直教育系統黨群、幹部的考察、考核、獎懲等工作;指導全市教育系統人事制度改革和師資隊伍建設工作;指導、協調教師資格認定和中小學教師專業技術資格評聘工作;指導實施全市教師的繼續教育工作和中小學校長培訓工作;指導協調全市教育系統工會和婦女工作;負責市直教育系統計劃生育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的離退休人員服務工作;負責機關黨工委工作。
辦公地點:北樓第四層
財務統計科
擬訂、監督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的財務年度預決算、經費核算;承擔市級教育經費統籌管理工作;監督、檢查區級教育財政撥款的執行情況;指導和監督學校的財務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籌措教育經費、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教育收費的政策;負責全市教育收費管理工作;負責全市教育經費、教育基建、校辦產業等統計、分析工作;指導和監督學校後勤管理、資產管理、校辦產業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社會保險、公費醫療、住房公積金等工作;負責市直教育系統基本建設規劃和校舍房產管理工作及招投標工作。
辦公地點:北樓第四層
基礎教育科
承擔義務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和學前教育管理工作,指導基礎教育階段特殊教育、民族教育工作(含西藏班管理);指導、檢查國家課程的實施、地方課程的建設和校本課程的開發工作;承擔全市性中小學及學生的體育競賽、藝術比賽組織管理工作;指導中小學生健康體檢與預防監測工作;指導基礎教育階段開展國防教育(含學生軍訓)、科普教育、環境教育工作。
辦公地點:北樓第五層
大中專職業與成人教育科
負責全市高等教育、職業教育和成人教育工作;負責中等職業學校和成人文化技術學校開辦、撤銷的審核和報批工作;指導、協調全市高等院校的教育教學改革工作;指導全市中等職業學校、成人文化技術學校教育教學工作;指導各類成人培訓及社區教育工作;督導檢查全市中等職業學校和成人教育工作;指導、協調大學生就業指導工作。
辦公地點:北樓第二層
督導室(掛佛山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牌子)
貫徹執行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制定的教育督導與評估的規章制度和指標體系,擬訂實施全市教育督導評估政策措施和指標體系;承擔教育執法相關工作;督導檢查全市基礎教育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對區黨政主要領導基礎教育責任檢查和對同級政府有關職能部門履行教育工作職責的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對教育工作中的重大問題進行調研和專項督導並向本級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門報告;負責推廣普通話和語言文字規範化工作。
辦公地點:北樓第六層
思想政治教育科
指導全市各級各類學校師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指導實施中小學德育隊伍、心理健康教育師資隊伍建設工作;指導學校的精神文明建設、校園文化建設和師德建設工作;指導基礎教育階段的體育、衛生與健康教育、藝術教育工作;承擔全市性中小學及學生的體育競賽、藝術比賽組織管理工作;指導中小學生健康體檢與預防監測工作;指導、協調學校共青團和少先隊工作;指導實施市直教育系統的普法工作;協調雙擁、徵兵及局關工委和機關團支部工作。
辦公地點:北樓第四層
發展規劃科(掛佛山市民辦教育管理辦公室牌子)
擬訂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和制定年度工作計劃;貫徹落實省、市改革發展規劃的實施意見;規劃並指導全市各級各類學校的布局調整;制定普通高中的年度招生計劃,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中等職業學校的年度招生計劃;統籌管理全市民辦教育工作;負責民辦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和市屬單位合作舉辦的民辦職業培訓機構的審批(變更)、年檢工作;負責民辦非學歷高等教育機構、中外合作辦學機構的審核工作;負責全市教育事業統計、分析工作。
辦公地點:北樓第二層
安全保衛科
指導學校安全保衛、政治保衛、綜合治理和維護穩定工作;承擔教育系統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指導學校開展不穩定因素排查工作;協調學校重大安全與穩定事件處置及有關專項整治工作;指導學校安全教育和學生預防違法犯罪工作;承擔教育系統反邪教防範控制、宣傳教育和教育轉化工作;負責學校保安隊伍管理、食品衛生安全、“三防”等工作。
辦公地點:北樓第二層
監察室(與紀檢組合署辦公)
市紀委、監察局的派駐機構,履行紀檢、監察兩項職能,負責本單位的紀檢、監察工作,指導下屬單位的紀檢、監察業務,完成市紀委、監察局交辦的各項任務。指導、監督全市教育系統校務公開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內部審計工作,指導、監督全市教育系統的內部審計工作。
辦公地點:北樓第四層
佛山市教育局教學研究室(加掛佛山市教育科學研究所牌子)
正科級,公益一類。主要任務:負責全市教育系統的科研、科普、教學研究的具體性工作。制定全市中小學課程實施方案並組織實施;開發、研究地方課程,指導、管理學校校本教材的開發利用;組織制定學校教學用書的選用方案並檢查學校貫徹落實情況;組織中小學教學視導、質量監控工作和質量評估體系的建設;負責全市教育科學研究課題的規劃、管理、成果鑒定與推廣應用工作。核定事業編製33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人員經費按財政補助一類撥付。
佛山市教育信息網路管理中心
正科級,公益一類。主要任務:制定佛山市教育信息化發展規劃並負責組織實施,指導各區教育信息化工作,規範全市校園網、教育網站建設:承擔佛山教育城域骨幹網的日常管理以及全市教育網站(校)開辦業務的具體工作;負責組織市級教育管理信息系統、數字化教學信息資源庫的研發、管理和評價;負責師生的信息技術應用培訓以及信息技術在教育管理和教學中的應用研究工作。核定事業編製6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人員經費按財政補助一類撥付。
辦公地點:南樓第二層
佛山市教育局電化教育站
正科級,公益一類。主要任務:負責中小學教育裝備、電化教育教學儀器的規劃、建設、配備、管理、指導和應用研究工作。制定全市中小學教育裝備,電化教育工作的總體發展規劃,指導各區及中小學校開展電化教學和實驗教學應用;負責全市中小學實驗室、功能室和圖書館建設的具體規劃、指導和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全市教育技術和實驗教學課題研究,開展教育技術和教育裝備管理應用培訓和各項競賽活動。核定事業編製6名,其中站長1名,副站長1名。人員經費按財政補助一類撥付。
辦公地點:南樓第二層
市招生辦公室
管理全市普通、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和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工作;組織全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工作;擬定中小學招生考試政策;負責全市中等職業技術學校學科統考工作;負責全市各類教育統一考試的試卷運送、試題安全保密和考風考紀建設工作;指導全市教育統一考試定點考場的建設工作;負責全市各類教育招生考試的統計分析工作;負責全市各類教育招生考試資料的征訂工作;按照財政物價有關規定行使各類教育招生考試費用的統一收費權。
辦公地點:西樓第四層
教育科學研究所(加掛佛山市教育局研究室)
統籌協調全市教育科學研究工作;編製教育科學研究規劃;負責安排全市教育科學研究課題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教育科學研究課題的申報、立項、研究、指導、結題、管理和評定、推介、獎勵教育科研成果;承辦國家、省有關教育科研部門委託的課題項目申報、獎勵工作及課題申報、立項與研究工作。
辦公地點:西樓第三層
市教育局機關行政編製36名(含派駐紀檢組監察室2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正科級領導職數8名,副科級領導職數8名。
後勤服務人員數4名。
市紀委、監察局派駐市教育局紀檢組、監察室行政編製2名,由市紀委、監察局單列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