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供銷合作總社

全省供銷合作社的聯合組織

河北省供銷合作總社是全省供銷合作社的聯合組織,為省政府事業機構,行使省政府授權的行政職能。

基本概況


河北省供銷合作總社資產總值529億元。2012年全省供銷合作社系統實現銷售總額868.9億元,實現利潤總額3.87億元。

主要職能


河北省供銷合作社
河北省供銷合作社
1、貫徹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有關農村工作和社會發展的方針、政策,制定全省供銷合作社的發展戰略和發展規劃,指導全省供銷合作社的改革與發展;
2、維護供銷合作社章程賦予的合法權益,促進合作經濟的發展;
3、對重要農業生產資料、農副產品、煙花爆竹和再生資源經營進行組織、協調、管理,負責管理棉花、化肥、農藥、羊毛、救災物資等國家和省級重要物資的儲備工作;
4、負責全省流通領域鹽業行政管理,負責食鹽批發、零售的監督管理和許可證管理,負責市場工業用鹽的歸口經營,做好全省食鹽專營工作;
5、指導全省供銷合作社的業務活動,參與推動農業產業化經營,開拓城鄉市場;
6、指導全省供銷合作社社屬企業改革,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管理運營本級社社有資產,對直屬企事業單位行使出資人職能。

組織機構


省供銷社主要領導
丁榮進:河北省供銷合作總社黨組書記、理事會主任
劉寶玲:河北省供銷合作總社一級巡視員
夏永利:河北省供銷合作總社理事會副主任、黨組成員
趙增華:河北省供銷合作總社理事會副主任、黨組成員、一級巡視員
郭志江:河北省供銷合作總社理事會副主任、黨組成員
郝巍吏:河北省供銷合作總社理事會副主任、黨組成員
張忠輝:河北省供銷合作總社理事會副主任、黨組成員
李元新:河北省供銷合作總社二級巡視員
李平現:河北省供銷合作總社監事會副主任
侯軍合:河北省供銷合作總社監事會副主任
省供銷社機關內設16個職能處室,下轄新合作資產運營集團、農資有限公司、鹽業專營總公司、北方大廈等12家企業,1家事業單位和11個專業協會。全省系統現有市級供銷合作社11個,縣級供銷合作社152個,基層供銷社1408個。

深化改革


省社召開全省基層組織體制改革座談會
省社召開全省基層組織體制改革座談會
2013年3月14-15日,省供銷社在保定召開全省基層組織體制改革座談會。會議提出,歷史賦予了供銷合作社系統更加明確的工作目標,要 深化供銷合作社改革,建立與現代農業發展相適應的合作社服務體系。實現兩個拓展:一是由組織體系建設向經營體系、服務體系建設拓展;二是由基層社改革向縣級社改革拓展。構建三大體系:組織體系、經營體系、服務體系,三個體系要共同謀划、整體推進。實施四項重點工程:一是農民合作社聯合社體系建設工程。縱向建立以新型基層社為依託的聯合社,橫向組織從事同一品種農產品經營的專業合作社建立聯合社。聯合社作為經濟實體為成員合作社提供服務。二是農副產品、農資配送中心建設工程。要整合系統內、外資源,與市場體系建設相結合、與城鎮社區服務相結合、與專業合作社發展相結合、與現代流通網路體系建設相結合,抓好農副產品和農資配送中心建設。三是社區綜合服務中心建設工程。要在產業集中的鄉鎮全部建起社區綜合服務中心,統一標準,統一要求,把社區綜合服務中心建設工程打造成為展示供銷合作社為農服務新形象的品牌工程。四是新型基層社鞏固提升工程。逐步把所有合作社納入新型基層社中,並重點培育土地合作社、股份合作社、綜合合作社等各類合作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