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勒額真

清朝官名

梅勒額真,清朝官名。清太祖定八旗制度,每固山(旗)除固山額真外,設左右梅勒額真為副職。清太宗天聰八年(1634年),改八旗官名,梅勒額真改稱梅勒章京。世祖順治十七年(1660年),定梅勒章京漢改稱為副都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