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貨港:進口貨物在運抵我國關境前的最後一個境外裝運港。最終目的地不可預知的,可按儘可能預知的目的港填報。如果在運輸的途中有中轉或者是換船的情況下,最後一個中轉港就是裝運貨港。
裝貨港舉例:給出的條件是,承運船舶在帕臘納瓜港裝貨啟運,航經
大坂,又停泊
釜山港轉“HANSA STAVANGER”號輪HV300W航次(
提單號:HS03D8765)於2003年7月30日抵吳淞口岸申報進境。
從已知條件可以知道最後一個中轉港是
釜山,釜山港是最後一個裝運貨物進口的境外裝卸港,因此“裝貨港”欄應填釜山。
對於裝貨港的情況是:只要發生運輸中轉的貨物,不管在中轉地有沒有發生商業性質,最後的裝運港為裝貨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