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懲辦主義】土地革命戰爭時期,中國共產黨內犯有“左”傾錯誤的領導者,對待黨內持有不同意見的人,不是從弄清思想、團結同志的目的出發,而是利用組織手段加以排擠和打擊,施以嚴加懲辦的措施。如1927年11月,在中共中央臨時擴大政治局會議通過的《政治紀律決議案》中就錯誤的處分了領導南昌起義、秋收起義的黨的組織和幹部。特別是第
三次“左”傾路線的領導者,對不執行他們錯誤主張的同志,一律給戴上“右傾機會主義”、“富農路線”、“兩面派”等
大帽子,給以“殘酷鬥爭”和“無情打擊”,甚至以對待敵人的方式來進行“黨內鬥爭”,給黨的組織工作和幹部隊伍造成了極大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