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曉陽

新僑中學出納

王曉陽,新僑中學出納。

違紀通報


經查,2011年9月間,時任新僑中學校長黃世純主持召開校務會提議設立“小金庫”,並授意由新僑中學出納王曉陽管理“小金庫”資金。2012年4月至2014年7月間,黃世純使用“小金庫”資金違規接待及報銷應由其個人負擔的費用,且違規使用學校公務用車。南安市紀委監察局給予黃世純留黨察看二年、撤銷行政職務處分,沒收應由其個人負擔的款項19502元上繳國庫;給予王曉陽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責令新僑中學調整其工作崗位;追繳新僑中學“小金庫”餘款上繳國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