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資供求平衡
物資供求平衡
物資供求平衡是指在一定時期內社會物資的供應量與有支付能力的物資需求量之間的平衡。
物資供求平衡,具體地說,也就是物資供給和需求之間在使用價值(實物)量和價值量方面、在時間和空間等方面實現相對統一的過程。
按照馬克思主義的觀點,市場供求關係總是處在不斷的矛盾運動中。供求矛盾運動的兩種基本形態是平衡和不平衡。而“供求實際上從來不會一致,如果它們達到一致,那也只是偶然現象,所以在科學上等於零,可以看作沒有發生過的事情。”所以平衡是相對的,暫時的,不平衡才是絕對的、普遍的。但物資供求的不平衡決不會在某種比量上固定下來,或者無止境地發展下去。在各種相關田素的作用下,經過雙方此消彼長的矛盾轉化,必然會在某個時間上出現供求的相對平衡狀態。物資的洪給和需求正是沿著不平衡——相對平衡——不平衡這樣一種運行軌道作循環運動的。
物資供求矛盾運動的規律是一切商品經濟社會共有的現象,社會主義也不例外。社會主義優越於資本主義,不在於社會主義不會出現供求不平衡,而在於出現了不平衡,可以自覺地促使和引導不平衡向相對平衡轉化。而資本主義則主要通過周期性的經濟危機強制地緩解不平衡狀況,以破壞生產力和浪費巨額的社會財富為代價來換得供求的基本平衡。
有計劃地組織物資供求平衡是社會主義國家實現按比例分配社會勞動(這裡指工業品生產資料即物資)的基本方法,是國民經濟綜合平衡的重要組成部分。國民經濟是一個複雜的分工和協作的統一體。各個部門,各個企業之間存在著極為錯綜複雜,極為密切的依存關係。物資供求平衡的基本任務就是要使關係國計民生的重要生產資料在社會再生產中的各個環節、國民經濟的各部門和各地區的資源和需求上相互銜接、相互協調。只有這樣,才能在現實的社會生產和社會需求的矛盾的基礎上,充分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物質資源,促進國民經濟持續穩定地向前發展,進而取得最佳的經濟效果。我國的物資供求平衡工作,是從1953年開始建立起來的。儘管當時納入平衡計劃的物資種類不多,但對剛剛起步的經濟建設來說,起到了積極的促進作用。實踐證明,有計劃地組織物資供求平衡,是國民經濟健康發展的重要基礎。
搞好物資供求平衡的積極作用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可以保證社會經濟發展計劃建立在堅實可靠的科學的基礎之上。物資供求平衡主要是通過量的分析和核算,來銜接和調整物資資源和需求的比例關係。這就為確定國民經濟發展速度、規模和主要比例關係提供了科學的依據。例如,按我國目前的經濟結構和技術水平,每一億元工業產值大約需消耗鋼材4000噸,銅950噸,煤11萬噸、木材6000立方米、橡膠100噸、硫酸1500噸、純鹼3800電,每萬元基本建設投資,大約需要鋼材1.2噸、木材2立方米、水泥5.5噸,等等。這就可以大體算出計劃所安排的生產建設規模有無可靠的物資保證。
第二、有利於改善生產力布局,促進國民經濟各項物質資源充分有效的利用,,減少或杜絕浪費,從而推動各地區經濟得到合理的發展,使現有物資發揮最大的經濟效用,物資供求平衡,不僅集中反映了物資供求實物量與價值量的關係,反映了再生產:各環節間的聯繫,反映了國民經濟各部門問的聯繫,而且還反映了地區間的經濟聯繫。物資在地區間的平衡,就是生產力布局的問題。比如我國長期以來忽略了對能源的供求平衡,特別是在大經濟區間缺乏認真的產需平衡,造成了很大損失。由於對能源供求矛盾不摸底,近些年又在一些缺乏能源的地區興建了大批耗能大的工業企業,加劇了能源供求的不平衡。如果及早組織好供求平衡,不僅可;以緩解能源緊張的局勢,而且可以大大減少不合理的運輸費用和其他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