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志峰

包頭稀土高新區稀土和高新技術產業局原黨組書記、局長

李志峰,曾任包頭稀土高新區稀土和高新技術產業局黨組書記、局長。

2022年2月,包頭稀土高新區稀土和高新技術產業局黨組書記局長李志峰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人物履歷


曾任包頭稀土高新區稀土和高新技術產業局黨組書記、局長。

人物事件


2022年2月消息,日前,經包頭市委批准,包頭市紀委監委對稀土高新區稀土和高新技術產業局黨組書記、局長李志峰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李志峰身為黨員領導幹部,背棄初心使命,規矩意識淡薄,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財物;在官言商,以親屬名義違規從事營利性活動;違背工作要求,泄露工作秘密;將公權力視為謀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職務便利或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的職務行為,在撥付拆遷款、承攬工程等方面為他人謀利並收受錢款。
李志峰嚴重違反黨的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廉潔紀律、工作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九大后仍不收斂,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包頭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市委批准,決定給予李志峰開除黨籍處分;由包頭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