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普通班
普通高等教育畢業生的學歷
1993年,國家教委、人事部聯合下發文件規定,1970至1976年入學的高等院校畢業生,即工農兵學員的學歷,國家承認為“大學普通班”,簡稱“大普”。
工農兵學員的學習基礎參差不齊,但非常珍惜來之不易的學習機會,能吃苦、肯鑽研,學到了在那個年代十分寶貴的科學文化知識。他們中後來湧現出不少人才,起到了承上啟下的作用。
大學普通班是指1970年~1976年進入高校的普通高等教育畢業生的學歷,區別於當時所招二年以下的進修班、培訓班,進修班、培訓班也是推薦、錄取入校,但入學時規定很清楚,就是進修培訓性質,不是學歷教育。大學普通班畢業生在評定高級專業技術資格或聘任專業技術職務時,可以按照有關規定申報、評審。即評定高級職稱的若干條件中學歷一項,按照本科畢業學歷申報,能否評上則由其它條件衡量。該時期進入高等專科學校的,自然為專科畢業。另一個問題是1977年進入高校的普通高等教育畢業生怎麼算?由於恢復高考制度是1977年,全國統一高考錄取的第一批學生在1978年春季入學,但他們仍算1977級學生,因此1977年入學的均劃為1970年~1976年這一階段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