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嚼酒

古代釀酒的一種方法

是古代釀酒的一種方法。把嘴裡咀嚼的東西吐出來給別人去吃,這在今天恐怕很難有人能接受。然而在中華釀酒史上類似的做法卻是中國婦女的一大發明。據凌純聲先生考證,這是一種最原始的“發酵法”。我國古代“醴”酒的製作大約經歷三個時期,最初是咀嚼法,其次是作糵法,最後是酒藥法。咀嚼法起源於母親用嘴咀嚼米飯喂嬰兒,利用唾液中的澱粉酶使嬰兒容易消化吸收,後來便應用到制“醴”上。其法是先把米嚼過,然後放置木櫃內,令其發酵,經過幾天,便成帶甜酸味的“醴”酒了。

歷史


• 據考證,“口嚼酒”是一種最原始的“發酵法”。所謂“口嚼酒”其實就是“嚼米為曲”利用口水發酵來釀酒的。它有兩個特點:
• 一是嚼米者須是女性。在日本,歷史上這種嚼米的工作一般由經常擔任神職工作的婦女特別是處女承擔。據明代徐應秋《玉芝堂談薈》記載,中南半島古國真臘釀酒也是“于美人口中含而造之,一夕成酒”。
• 在我國台灣地區這種嚼米工作雖然也都由女性承擔,但情況稍微複雜些。黃叔璥《台海使槎錄》:“未嫁番女口嚼糯米后,藏三日,略有酸味為曲,舂碎米和曲置瓮中,數日發氣,取出攪水而飲,亦名姑待酒。”其中“未嫁番女”顯然要求嚼米者應是處女。十七世紀荷蘭人佔領台灣,他們發現大員(今安平)附近的高山族卻是用已經停止月經的“老婦人”嚼米制酒的,而且要等發酵約兩個月才能飲用。同時這種酒儲藏愈久,酒性愈烈,保存到15年到30年者則是最好的上品。而清代紐琇的《觚賸續編》記載,澎湖對岸的猺獞部落則是“主人之婦”親自承擔“嚼米”工作。另外泰雅族人是在已婚婦女知道自己有身孕后即開始以嚼酒法釀酒,等到孩子出生,便用竹筒盛酒分送親人作為見面禮。
• 由此可見,即使台灣一地各處的具體作法也是有所不同的。但不管其差異如何,其基本特徵卻是一樣,都是女性承擔嚼米工作。同時更值得注意的是,這些嚼米者或是未婚,或是絕經老婦,或是已婚主婦,或是孕婦,都與婚育、生殖密切相關,這恰恰進一步印證了我們在前文中得出的,中華先民“是將生人的這種神秘的生理與發酵神秘的物理兩種現象的神秘都歸因於女性自身”的結論。
• “口嚼酒”第二個特點,即是操作者都要有一個不斷重複的將嚼過的米“吐”入一定容器中的動作行為。就像荷蘭C·E·S《被忽視的福摩薩》中記述的那樣:老婦人“嚼過之後,吐在一個小壺裡面,直要積到碗中約有一個品脫才好”;紐琇的記錄也有“主人之婦出采樹葉,裹糯米少許於口,嚼細吐於盆”。這個簡單的“動作”在文明人看來可以說是再簡單不過了,甚至有不雅的感覺,但在原始人眼裡就不一般了。在那個充滿禁忌,一切籠罩在神秘“互滲”氛圍的世界里,這個簡單重複的動作差不多會被他們理解成釀酒最關鍵的核心技術,他們甚至可能聯想到許多女人妊娠時也曾經頻發類似的“動作”。於是,這個在今天看來毫無美感的“動作”就變得神聖、偉大起來。

電影


在電影《你的名字》中,口嚼酒是糸守町的宮水神社裡祭祀神明的供奉用酒。女主角宮水三葉外婆的台詞說明了,口嚼酒是三葉的“重要的半身”(實則是靈魂的一部分,或者說是神明與現實的紐帶)。男主角立花瀧在追尋自己與三葉靈魂互換真相的過程中,意外發現三葉由於天災早在三年前就已遇難的消息。但瀧後來找到了三葉當年所釀的口嚼酒並喝下,將三葉的“半身”飲入自己的身體,從而與本應死去的三葉靈魂相通,並幫助三葉拯救了鎮上的人,也改寫了兩人的命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