鶴崗市人民政府

鶴崗市人民政府

鶴崗市人民政府是黑龍江省鶴崗市的鶴崗市的行政管理機關。政府辦公地址位於鶴崗市向陽區。市長:李洪國

現任領導


鶴崗市代理市長:李洪國
鶴崗市副市長:劉春波
鶴崗市副市長:陳蘇
鶴崗市副市長:楊秀波
鶴崗市副市長:謝殿才
鶴崗市副市長:李旭
鶴崗市副市長:徐連斌
鶴崗市副市長:祝天姝

政府部門


市政府辦公室市政府法制辦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財政局審計局公安局
監察局司法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民族宗教事務局統計局信訪局
檔案局人民辦事中心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煤炭生產安全管理局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科學技術局
民政局環境保護局城鄉建設局
住房保障局城鄉規劃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
人民防空辦公室地震局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農業委員會水務局林業局
國土資源局畜牧獸醫水產局供銷合作社
農機總站氣象局教育局
體育局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外事僑務辦公室
商務局糧食局交通運輸局
物價監督管理局旅遊服務中心國家稅務局
地方稅務局質量技術監督局工商行政管理局
出入境檢驗檢疫局

行政區劃


截至2015年末,全市下轄蘿北、綏濱兩個邊境縣和向陽區工農區南山區興安區興山區東山區六個行政區。
綏濱縣轄3鎮6鄉、3個國營農場。
蘿北縣下轄8個鄉鎮63個行政村,另有農墾寶泉嶺分局及所屬6個國營農場和鶴北林業局及所屬19個森工林場。
東山區郊區下轄蔬園鄉、東方紅鄉和新華鎮兩鄉一鎮,34個行政村;城區下轄鶴興辦、東山辦、三街辦、新一辦和工人村辦5個街道辦事處18個社區。
興安區轄1個鎮(紅旗鎮)、6個街道辦事處(興安路、興建路、興長路、峻德路、河東、光宇街道辦事處)、21個社區。
向陽區轄紅軍、光明、勝利、北山、南翼5個街道辦事處,17個社區。
工農區下轄湖濱、團結、解放、新南、紅旗、育才6個街道辦事處和18個社區。
南山區轄鐵西、鐵東、大陸、六號、富力、麓林山6個街道辦事處,25個社區。
興山區下轄四個街道辦事處16個社區。

歷史沿革


1929年(民國18年) 3月,鶴崗煤礦公司在蓮江口設駐礦事務所管理礦山,建置興山鎮。
1939年 6月,日偽將湯原縣東部和蘿北縣西部析出設鶴立縣,縣治鶴立街,興山街歸鶴立縣管轄。
1941年(偽康德8年)5月,改為“指定街”,設街公署(注)。1944年 1月,偽三江省將興山街改稱鶴崗街。
1945年12月20日,成立興山市政府,隸屬鶴立縣。
1946年4月,隸屬合江省政府。
1946年10月,改隸鶴立縣。
1947年2月,隸屬合江省第四專員公署。
1948年10月,隸屬合江省政府。
1949年 5月,合江省建制撤銷併入松江省,興山市屬松江省;興山市政府改稱興山市人民政府。是年11月24日,經東北人民政府批准,興山市改稱鶴崗市,屬松江省。
1954年8月,松江省建制撤銷與黑龍江省合併,鶴崗市直屬黑龍江省。
1955年鶴崗市人民政府改稱鶴崗市人民委員會。
1958年,鶴崗市為合江專員公署管轄。
1958年 9月成立“一市一社”的鶴崗人民公社,實行政、社、企合一體制,設鶴崗人民公社管理委員會。鶴崗人民公社管理委員會與鶴崗市人民委員會一套班子,兩個牌子。市人委各部門與礦務局各部門合署辦公,組成公社管理機構。對上則仍保持原工作機構。
1960年12月10日,鶴崗市升格為地級市,設置西山、新街基、南山、興山、興安、大陸、東山、新一、新華9個市轄區。
1961年政社分開,恢復鶴崗市人民委員會。
1966年2月,鶴崗市由黑龍江省直轄。
1967年初,“造反派”奪權,市人委機構被迫停止辦公,同年3月28日,人民解放軍 3026部隊奉命進駐鶴崗,實行軍事管制。
1968年 5月成立鶴崗市革命委員會,取代中共鶴崗市委和鶴崗市人民委員會,成為鶴崗市黨政一元化領導機構。
1973年 4月,市委、市革委工作機構分設,市革命委員會為鶴崗市行政機構。
1980年 9月,鶴崗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成立,鶴崗市革命委員會改稱鶴崗市人民政府。

機構職責


(一)負責市政府會議的會務工作,協助市政府領導同志組織實施會議決定事項;負責市政府領導同志重要活動的組織工作。
(二)協助市政府領導同志組織起草或以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公文。
(三)研究市政府各部門和各縣(區)請示市政府的事項並提出審核意見,報市政府領導同志審批。根據市政府領導同志的指示,對需要研究落實事項進行協調並提出處理意見,報市政府領導同志決定。
(四)督促檢查市政府各部門、各縣區政府對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文件、會議決定事項及領導的指示、批示執行落實情況並跟蹤調研,及時向市政府領導報告;負責辦理市政府工作範圍內的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建議和提案工作。
(五)協助市政府領導同志做好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負責市政府總值班工作,上傳下達重要情況,督促落實市政府領導同志指示。
(六)負責市政府機關辦公區的安全保衛及正常工作秩序。
(七)負責為市政府領導同志提供決策參考信息;指導、監督全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負責全市政府系統辦公自動化的建設、管理和指導工作。負責市政府新聞發言人的相關工作。
(八)貫徹落實省、市政府關於金融工作的相關方針、政策措施和工作部署,綜合協調全市金融工作,監管地方金融企業。
(九)負責起草《市政府工作報告》和政府全體會講話。根據市政府領導同志的指示,單獨或組織、協同有關部門起草、修改市政府有關重要文件;起草市政府主要領導同志的重要講話、文章。
(十)對全市改革開放和經濟與社會事業發展的重大問題和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關注的重點工作,包括重大突發性事件等,進行調查研究,提出政策性建議。
(十一) 參與市委、市政府有關大型會議文件的起草。
(十二) 及時對國內外、省內外和全市經濟形勢和社會動態進行跟蹤研究,組織會同全市各相關部門定期或不定期進行全市經濟社會發展形勢會商,收集、分析、整理重要的綜合信息,為市政府決策服務。
(十三) 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地理位置


鶴崗市人民政府
鶴崗市人民政府
位於鶴崗市友誼路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