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爾夫條款
美國國會出台的條款
沃爾夫條款是美國眾議院撥款委員會商業、司法、科學及相關機構小組委員會主席弗蘭克·沃爾夫提出的一項禁止美中兩國之間任何與美國航天局有關或由白宮科技政策辦公室協調的聯合科研活動的條款。
針對中國的“沃爾夫條款”由美國共和黨籍國會眾議員弗蘭克·沃爾夫發起。
2011年,以合同制形式受雇於美國航天局蘭利研究中心的一名中國人在回國轉機時被捕,時任眾議院撥款委員會商業、司法、科學及相關機構小組委員會主席沃爾夫大肆向媒體宣傳這名中國公民攜帶“大量他或許無權支配的信息技術”,卻沒有查到任何證據,最終竟稱他電腦里有“黃色電影”。
借著這一莫須有的“間諜”事件,沃爾夫鼓動國會出台了禁止與中國進行航天合作的立法,禁止美中兩國之間任何與美國航天局有關或由白宮科技政策辦公室協調的聯合科研活動,包括禁止美國航天局所有設施接待“中國官方訪問者”。
該禁令在美國總統貝拉克·奧巴馬簽署的2011財政年度開支法案中作為其中一項條款首次出現,因此獲稱“沃爾夫條款”。
先前,美方對華實施各種出口管制並限制衛星技術、國防領域合作,而“沃爾夫條款”是美方首次以法律法規的形式對中美航天合作進行限制。
美國航天局對華禁令實施以來,不僅來自中國的官員與科學家無法與美國航天局舉行交流與合作,甚至在美國機構工作的中國籍研究人員、在美國學校學習的中國籍學生都受到殃及。
2011年4月15日,美國總統奧巴馬簽署了2011財年開支法案,其中第214頁至215頁有一項不起眼的條款,規定禁止美中兩國之間任何與美國航天局有關或由白宮科技政策辦公室協調的聯合科研活動,甚至還禁止美國航天局所有設施接待“中國官方訪問者”。這一條款出自於美國眾議院撥款委員會商業、司法、科學及相關機構小組委員會主席弗蘭克·沃爾夫之手。
美國共和黨國會議員,擔憂美國航天局與中國交往,恐怕損及美國國家利益,所以在預算案中加入條款,要求不得與中國或有中方背景的機構合作。
這項條款由共和黨眾議員沃爾夫提出,他是眾院撥款委員會的主席,專門負責美國太空預算。沃爾夫與三名眾議員表示,他們嚴重關切中國太空發展計劃的本質。
美國“奮進”號太空梭2011年5月16日從佛羅里達州肯尼迪航天中心發射升空,開始其第25次也是最後一次飛行任務,全球媒體廣為關注。
然而,讓人意想不到的是,採訪“奮進”號發射的中國媒體記者竟然由於一個新出爐的“沃爾夫條款”而被拒之門外。正是根據這個連美方人士都認為是“歧視性”的規定,美國航天局取消了已允諾給予中國記者的採訪通行證。
美國國家航空航天局(NASA)以國家安全為由,拒絕中國籍研究人員參加一場國際天文會議,引發多國“重量級”科學家不滿,號召抵制會議。
這一明顯帶有政治偏見的事件不斷發酵,令這場定於11月4日在加利福尼亞州召開的第二屆開普勒科學會議節外生枝。
第二屆開普勒科學會議由美國航天局艾姆斯研究中心承辦,主題涉及美國航天局的開普勒太空望遠鏡項目。美國和國際研究團隊將報告尋找太陽系外行星的研究結果。然而,本月初傳出消息,中國研究人員的與會申請全部遭拒,“無一倖免”。
就這一事件,新華社華盛頓分社科技記者林小春進行追蹤採訪。美國耶魯大學天文學家德布拉·費希爾教授在回復林小春的電子郵件中說,實驗室一名中國博士后申請參加會議遭拒后,她聯繫會議主辦方才知道,竟然存在一個所謂的“沃爾夫條款”。
該條款是專門針對中國的限制規定。對這一明顯帶有歧視性的“不公平”待遇,費希爾教授決定帶領整個研究團隊抵制這次會議。
“這次會議討論的是科學以及圍繞恆星運行的行星,與國防安全無關。沒有機密信息,全都是可公開獲得的數據。”費希爾說。
林小春認為,美國科學家大多專註於科研,對政治少有關心。2011年“沃爾夫條款”生效之時,美國天文學界並沒有過多關注此項對華禁令。正是因為美國航天局此次拒絕在美中國籍博士后參加11月舉行的科研會議,美國天文學界才開始關注這一對華禁令並表達不滿。
古往今來眾多重大科技成果與進步都是全人類共同智慧的結晶,某一個國家無法壟斷,更無權壟斷。荒唐的“沃爾夫條款”,最後只能讓自己貽笑大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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