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化石能源是專業術語,拼音為fēi huà shí néng yuán,指非煤炭、石油、天然氣等經長時間地質變化形成,只供一次性使用的能源類型外的能源。
包括當前的新能源及可再生能源,含核能、風能、太陽能、水能、生物質能、地熱能、海洋能等可再生能源。發展非化石能源,提高其在總能源消費中的比重,能夠有效降低溫室氣體排放量,保護生態環境,降低能源可持續供應的風險。
按照國家為應對氣候變化提出的“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佔一次能源需求15%左右和單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40%-45%”目標,“十二五”必然強化節能減排措施。國家能源局發展規劃司司長江冰表示,“十二五”期間,我國將加快推進包括水電、核電等非化石能源發展,積極有序做好風電、太陽能、生物質能等可再生能源的轉化利用,要確保到2015年非化石能源消費佔一次能源消費的比重達到11%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