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商產業省
通商產業省
通商產業省,是日本舊中央省廳之一。
通商產業省(日本語:つうしょうさんぎょうしょう)是日本舊中央省廳之一,承擔著宏觀經濟管理職能,負責制訂產業政策並從事行業管理,是對產業界擁有很大影響的綜合性政府部門,首長為通商產業大臣(つうしょうさんぎょうだいじん)。
通商產業省是由商工省(日本語:しょうこうしょう,1925年從農商務省分出設置的,第二次大戰中一度曾同農林省合併)吸收貿易廳而於1949年設置的。後來隨著資源能源廳的設置,1973年進行大規模改組時建立了現在的機構。
通商產業省主要有以下的機構組成:主管各種工業部門的“縱向機構”、主管產業、貿易政策的“橫向機構”。
1、縱向機構
·基礎產業局主管曾是戰後高速經濟增長支柱的鋼鐵工業、有色金屬工業,以及石油化學和化學肥料等化學工業,按產業性質細分為主管處、科等等。
·機械情報產業局主管知識密集型產業,即今後將成為日本產業結構核心的機械工業、情報產業、電子工業。
·生活產業局主管同國民生活有切身關係的纖維、生活消費品、住宅設備器械等產業。
2、橫向機構
·通商政策局從國民經濟全局出發綜合不同產業的觀點,謀求貿易的振興和調整,通過同有關部門的協調,進行通商政策的規劃和提案工作。此外還負責推進貿易經濟上的經濟合作。
·貿易局根據整個通商產業政策的方向,規劃和實施具體的進出口政策,負責進出口配額管制和外匯管理,執行進出口檢查等,此外還負責有關貿易金融、出口和投資的保險等事務。
·產業政策局進行產業組織政策的規劃和起草工作,通過工業合理化和改善經營管理,加強工業企業的國際競爭力。此外,還負責對外國企業直接投資,引進外國技術以及海外投資政策的規劃等工作。
·新廠配置、公害局負責進行工業布局政策的規劃和實施工作,負責監管新廠布局合理和工廠綠化。執行工業重新布局計劃,通過控制地下水的使用和建設工廠用水道等辦法確保工業用水及其穩定供應等具體工作,另一方面還負責推進防止產業公害,處理和利用產業廢棄物。此外還負責監管石油天然氣聯合企業的安全,同時也負責確保礦山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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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源能源廳
負責長期能源供求計劃的制訂,資源能源政策的規劃和實施工作,為確保海外能源穩定供應進行調查,同時主管石油、煤、電力、天然氣、原子能等能源產業。主管利用能源這方面的產業政策,以及海外能源穩定供應的貿易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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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廳(直屬局)
負責專利和實用新型等有關工業知識產權的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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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業廳
從整體上主管中小企業政策,按行業、地區和企業對其現代化和合理化進行經營指導和技術指導。同時保護扶植承包企業、小規模企業,制訂有關中小企業的金融政策,以改進中小企業的結構和素質。
2001年(平成13年)1月6日中央省庁再編后,通商產業省改組為經濟產業省(けいざいさんぎょうしょ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