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佛教協會西藏分會

中國佛教協會西藏分會

中國佛教協會西藏分會成立於1956年10月,是西藏自治區黨委領導下的西藏藏傳佛教界教職人員聯合的愛國團體和教務組織,是黨和政府聯繫藏傳佛教界人士、寺廟僧尼和信教群眾的橋樑和紐帶。2019年6月22日,中國佛教協會西藏分會第十一次全區代表大會上,禮請帕巴拉•格列朗傑活佛為名譽會長,班禪額爾德尼·確吉傑布全票當選為中國佛教協會西藏分會第十一屆理事會會長。

發展歷程


1985年,西藏分會成立了《甘珠爾》大藏經印經院,印刷發行《甘珠爾》大藏經,滿足信教群眾的要求。1991年,成立佛協刻制《丹珠爾》大藏經領導小組,共購置經版8.7萬塊,刻制經書125部,經版4.5萬塊。1986年,協會開始出版以介紹藏傳佛教基礎知識和宣傳黨的宗教政策為主要內容的知識性藏文刊物《西藏佛教》,共發行37期。1992年以來,協會先後接待了尼泊爾、不丹、泰國、斯里蘭卡等國的宗教代表團,還協助政府有關部門,接待了美國、英國、法國、澳大利亞、紐西蘭、俄羅斯、日本等國的政府官員、新聞媒體和佛教參觀團、藏學研究人員280多人次。協會的部分佛教界人士先後訪問了尼泊爾、孟加拉國、泰國、日本、紐西蘭、委內瑞拉、韓國、加拿大、比利時、芬蘭、奧地利和澳大利亞等國家。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黨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針和國家管理宗教事務的法律法規。團結帶領全區寺廟僧尼和信教群眾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及自治區政策。(二)發揮聯繫、團結、教育、服務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眾的橋樑紐帶作用,反映宗教界的意見建議,協助政府依法保護藏傳佛教正常宗教活動,維護宗教活動場所、寺廟僧尼和信教群眾的合法權益。(三)教育引導寺廟僧尼和信教群眾增強中華民族意識、國家意識、法制意識、公民意識,自覺與十四世達賴集團劃清界限,不參與分裂祖國活動、不參加擾亂社會秩序活動,堅決同分裂勢力作鬥爭。(四)貫徹落實自治區黨委、政府加強和創新寺廟管理的決策部署,協同相關部門推進寺廟“六建”、“六個一”,推進寺廟法制宣傳教育,推進爭創和諧模範寺廟、爭當愛國守法先進僧尼活動,組織開展愛國愛教宣傳服務下鄉活動。(五)指導、協調舉辦正常的宗教活動;會同政府部門做好活佛轉世和宗教教職人員認定工作,審查、建議主要宗教教職人員的任免;組織開展宗教學位學銜考核晉陞和經師資格評定工作;督導寺廟管理,嚴肅寺規戒律。(六)協助西藏佛學院、寺廟管理委員會培養合格僧才。組織宗教界人士對教規教義作出符合社會進步要求的闡釋。(七)組織開展社會公益慈善事業,引導宗教界人士和寺廟僧尼參加扶貧、濟困、救災、助殘、義診等方面的活動。(八)加強同國內外佛教組織和佛教界的友好交往,開展佛教文化藝術交流活動,加強藏傳佛教文化藝術研究,保護宗教活動場所文物古迹,做好《甘珠爾》《丹珠爾》大藏經等印製發行工作。

組織機構


中國佛教協會西藏分會內設3個職能處室,分別為辦公室(政工人事處)、教務處、綜合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