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身等同論
心身等同論
心身等同論 -認為心等同於身或心理等同於生理的心身關係理論。它企圖克服心身二元論,但其實際仍未脫離心身二元論。
目錄
認為心等同於身或心理等同於生理的心身關係理論。它企圖克服心身二元論,但其實際仍未脫離心身二元論。
20世紀30年代,美國心理學家E.G.波林關於意識的物理維度說屬於心身等同論。他認為,意識的實在和生理的實在終究會成為一個單一的等同體,即意識的事情和生理的事情是可以等同起來的。他說意識具有質變、強度、廣度和延度等所謂“物理維度”的特性,並詳細分析和考察了意識和生理過程的相關或相應,認為二者完全相關(等同)。但他實際上並未找到這種相關,而且也不可能找到這種完全的相關,因為兩上相關的東西不會成為一個單一的等同體。所以波林的等同論的基礎實際就是心身平行論。
50年代以後,西方心理學界出現了種種不同形式的等同論且具有較大的影響。其中主要有3種變式,即①心腦等同論:如H.費格爾認為人有兩類知識,一為熟悉的知識,一為描述的知識。前者是通過感覺或原始情感所獲得的直接經驗,後者是生理學家對相應腦過程的描述。二者具有完全相同的參照,即在每種情況下均指同樣的東西;②功能論:主要代表是J.A.福多爾認為心理狀態與神經狀態具有功能上的等價性,即心理狀態必相應地等同於腦的狀態,並進而認為人、計算機以及離體的精神等不同的系統都可具有心理狀態。一種系統的心理並不依賴於其所構成的材料,而依賴於材料的組織方式;③消除性唯物論:如R.羅蒂主張像感覺一類的心理學術語可簡單地以大腦皮層感受區活動的術語來替代,從而消除一切心理學的術語。上述3種等同論的變式基本上與波林一樣把心理等同於腦的生理,進而等同於物理,以此從根本上消除人的心理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