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別國債

特別國債

特別國債,不同於一般國債,特別國債是服務於特定政策、支持特定項目需要而發行的國債。

特別國債納入中央財政國債餘額管理,在發行時調整國債餘額,但其納入中央政府性基金預算,不列入財政赤字。

發行流程方面,特別國債首先需要國務院提請人大常委會審議增發特別國債,調整年末國債餘額限額,然後財政部根據議案決定發行特別國債,並按特定投向使用。

我國的特別國債發行過兩次(2020年以前),第一次,經第八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30次會議審議批准,財政部於1998年8月向四大國有獨資商業銀行發行了2700億元長期特別國債,所籌集的資金全部用於補充國有獨資商業銀行資本金;第二次,2007年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決定:批准發行一萬五千五百億元特別國債,用於購買約2000億美元外匯,作為即將成立的國家外匯投資公司的資本金。

2020年5月22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作政府工作報告時表示,今年中國將發行特別國債1萬億,直達市縣基層,系史上第三次發行特別國債,前兩次用於補充四大行資本金等。

簡介


特別國債都有特定用途,是國債的一種。但它並不是對預算赤字的融資,同時,與發行普通國債籌集資金的用途不同,一般是以提高收益為主要目標。
根據有關規定,這種國債屬於特別國債,特別國債要視具體發行情況而定,是否適合普通投資者投資。
國債是由政府發行的債券。與其它類型債券相比較,國債的發行主體是國家,具有極高的信用度,被譽為“金邊債券”。
為了有效地發展我國的國民經濟,增強我國的綜合國力,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我國政府除了有規律性地發行適度規模的普通型國債以外,還不定期地發行一定數量的特殊型國債。普通型國債主要可分為憑證式國債、記賬式國債和無記名(實物)國債三種,特殊型國債主要有定向債券、特種國債和專項國債等幾種。

憑證式國債


是一種國家儲蓄債,可記名、掛失,以“憑證式國債收款憑證”記錄債權,可提前兌付,不能上市流通,從購買之日起記息。
記賬式國債:以電腦記賬形式記錄債權,通過無紙化方式發行和交易,可以記名、掛失。
無記名(實物)國債:是一種實物債券,以實物券的形式記錄債權,不記名、不掛失,可上市流通。
定向債券:為籌集國家建設資金,加強社會保險基金的投資管理,經國務院批准,由財政部採取主要向養老保險基金、待業保險基金(簡稱:“兩金”)及其它社會保險基金定向募集的債券,稱為“特種定向債券”,簡稱“定向債券”。

專項國債


經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審議通過,財政部於1998年9月面向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銀行和中國建設銀行等4家國有商業銀行發行了1000億、年利率5.5%的10年期附息國債,專項用於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急需的基礎設施投入。
財政發行特別國債購買外匯的必要性:
有利於抑制貨幣流動性,緩解人民銀行對衝壓力;
有利於促進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的協調配合;
有利於降低外匯儲備規模,提高外匯經營收益水平;
有利於支持國內企業“走出去”。

發行歷史


1998年

我國歷史上發行過兩次特別國債(2020年以前),分別在1998年和2007年,其中2007年發行的部分特別國債在到期後進行了定向續作。
1998年8月,財政部宣布發行期限為30年的2700億元特別國債,向工、農、中、建四大國有銀行定向發行,用於補充四大行資本金,化解不良資產,提高資本充足率。據公開資料,1998年時,國有四大行不良資產比例達20%,為處置不良資產,財政部還設立了四大資產管理公司分別對接四家銀行。

2007年

第二次特別國債發行是在2007年,當時的背景是我國因持續增加的外貿創匯而導致的基礎貨幣增加,同時對外匯儲備管理進行改革。該次共發行8期、規模1.55萬億元特別國債,期限分10年、15年期,其中0.2萬億元向社會公眾發行,用於向央行購買現匯及匯金公司股權,注資成立中投公司。
除向社會公眾發行的0.2萬億元,還有1.35萬億元的特別國債,定向發行給當時還沒有上市的農行。因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規定,央行不得對政府財政透支,不得直接認購、包銷國債和其他政府債券。
這筆1.35萬億的特別國債體現在央行資產負債表上。新京報記者從2007年央行貨幣當局資產負債表看到,當年央行“對中央政府債權”由1月末的約0.28萬億元,增長到年末的1.63萬億元。2017年,部分2007年到期的特別國債進行了定向續作,截至2020年2月,央行資產負債表中“對中央政府債權”餘額為1.53萬億元。

2020年

2020年6月,財政部決定發行抗疫特別國債(一期) 5年期500億元,通知如下:
財辦庫〔2020〕109號
2018-2020年記賬式國債承銷團成員,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中國外匯交易中心、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
為籌集財政資金,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財政部決定發行2020年抗疫特別國債(一期)。現就本期國債發行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發行條件
(一)品種和數量。本期國債為5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債,競爭性招標面值總額500億元,不進行甲類成員追加投標。
(二)日期安排。2020年6月18日招標,6月19日開始計息,招標結束至6月19日進行分銷,6月23日起上市交易。
(三)兌付安排。本期國債利息按年支付,每年6月19日(節假日順延,下同)支付利息,2025年6月19日償還本金並支付最後一次利息。
(四)競爭性招標時間。2020年6月18日上午10:35至11:35。
(五)發行手續費。承銷面值的0.1%。
二、競爭性招標
(一)招標方式。採用修正的多重價格(即混合式)招標方式,標的為利率。
(二)標位限定。投標剔除、中標剔除和每一承銷團成員投標標位差分別為75個、15個和30個標位。
三、發行款繳納
中標承銷團成員於2020年6月19日前(含6月19日),將發行款繳入財政部指定賬戶。繳款日期以財政部指定賬戶收到款項為準。
收款人名稱: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
開戶銀行:國家金庫總庫
賬號:270—207701—1
匯入行行號:011100099992
四、其他
除上述有關規定外,本期國債招標工作按《2020年記賬式國債招標發行規則》執行。
財政部辦公廳
2020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