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式行政行為

不要式行政行為

也叫“非要式行政行為”。所謂非要式行政行為,是指不需一定方式和程序,無論採取何種形式都可以成立的行政行為。所謂要式行政行為,是指必須具備某種法定的形式或遵守法定的程序才能成立生效的行政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