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群眾藝術館位於市區中心路段,1983年,由佛山地區群眾藝術館和佛山市文化館合併組建而成,是佛山市文化局直屬全額撥款事業單位,是佛山市各種類型和形式的群眾文化藝術活動中心。
內設創作輔導部、美術攝影部、藝術培訓部、信息調研部和作為掛靠單位的民間藝術團。多年來,為藝術館的建設和改造,
佛山市政府和佛山市文化局共
投入資金累計達1000多萬元。現全館佔地面積為8739.75平方米,室內活動面積達6200平方米,室外活動面積達7109.21平方米。
為策劃、組織和具體籌辦、實施各種藝術門類如文學、戲劇、曲藝、音樂、舞蹈、美術、書法、攝影等的創作、研討、輔導、培訓、演出、比賽、展覽、調研、製作、宣傳等活動,以及收集、挖掘和整理民族民間藝術遺產等。
佛山市群眾藝術館先後被授予“省特級
群眾藝術館”和“文明群眾藝術館”稱號。2000年,在通過“省特級群眾藝術館”
複評后,被省文化廳選拔參加文化部國家一級群眾藝術館的申報評選,並順利通過了該項試評。2001年21月,該館又被文化部授予全國文化先進集體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