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保護

土地保護

土地保護是指保護人類社會初級生產可利用的地面空間的數量(面積)和質量的措施。初級生產可利用土地是耕地、林地、草場、灘塗等。

詞條


土地保護

釋義


是指對已批准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所確定各類土地資源用途、範圍(面積)、布局,依據國家有關規定、法律、法規、辦法、規章實行行政的、經濟的、法律的管理與保護,確保各類土地資源得到合理的永續利用。
為防止土地退化,保證土地永續利用,不斷提高土地生產力所採取的生物和工程措施。生物措施包括營造農田防護林、水土保持等,工程成效慢,但能持久、綜合效益高和投資較少。工程措施包括興修水平梯田、防洪溝和排水溝等,見效快,但投資較多,且需年度維修費。只有將兩者結合,即工程養生物、生物護工程,才能較好地發揮各自的保護作用,取得較好的經濟、生態和社會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