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壯族自治區投資促進局
廣西壯族自治區投資促進局
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投資促進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製規定》(廳發〔2019〕47號),自治區投資促進局是自治區人民政府直屬正廳級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加掛自治區經濟技術協作辦公室牌子。
根據上述職責,自治區投資促進局設9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文電處理、機要保密、檔案文印、行政後勤、計劃生育等方面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固定資產管理工作;負責有關會務、接待工作;負責機關內部管理制度建設;編印投資、招商信息簡報;牽頭組織本局重要文件文稿的起草工作。
(二)外國投資促進處。
負責全區國(境)外投資促進活動的統籌和協調工作。統計分析全區外資促進工作;負責直接利用外資項目的跟蹤、協調、服務工作;參與制定全區投資促進政策;負責策劃、組織實施國(境)外投資促進活動;參與中國—東盟博覽會投資促進活動;聯絡相關國際組織或境外投資促進機構開展業務合作;分析研究國際投資合作趨勢及全區利用外資情況,提出工作建議和措施。
(三)國內投資促進處。
負責與國內投資企業的聯繫和溝通工作,組織開展國內重大投資促進活動;統籌推進北部灣經濟區投資促進工作;統籌推進全區各級各類園區的招商引資工作。承擔自治區“百企入桂”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四)區域合作處。
負責全區區域經濟合作相關工作事項。會同有關部門推進我區與各類區域經濟合作組織以及省(區、市)雙邊或多邊經濟合作事項的開展;牽頭組織或配合自治區有關部門組團參加在國內舉辦的重要投資促進活動;承擔對口支援方面的具體工作事項;辦理外省(區、市)政府和經濟組織駐桂辦事機構備案登記;聯繫、溝通外省(區、市)廣西商會;提出服務新社會階層組織的工作建議和措施,開展維護商協會組織合法權益保障工作。
(五)項目協調督辦處。
負責全區重大招商引資項目的協調督辦工作;調查處理投資投訴案件,提出訴案處理意見;辦理本局在自治區政務服務中心的窗口業務。承擔自治區招商引資項目大兌現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六)投資項目促進處。
負責自治區重大招商引資項目的策劃、包裝、推介、儲備、發布等工作。匯總上報重大招商項目列入自治區人民政府當年統籌推進重大項目;負責全區重大招商引資項目的協調推進工作;建設和動態管理全區招商引資項目庫;服務自治區重大投資促進活動的項目簽約工作;推介投資環境和重點項目,編印投資、招商項目宣傳資料;參與組織招商引資項目有關業務培訓工作;協調管理招商項目專項經費;統籌推進“西江經濟帶”和資源富集區的投資促進工作。
(七)縣域經濟投資促進處。
負責研究提出全區縣域投資促進工作政策措施和承接產業轉移招商引資工作措施;負責自治區投資促進活動的對外宣傳工作;負責廣西投資促進網的管理。
(八)招商政策調研處。
負責招商引資政策投資課題研究,分析評估招商引資發展趨勢,探索創新招商引資模式,推廣招商引資成果經驗;負責全區招商引資有關數據統計和投資促進運行分析工作;擬訂全區招商引資年度工作目標計劃;組織實施對引進國(境)外和國內投資項目的獎勵工作;牽頭組織本局重要招商政策調研材料的撰寫及相關文稿的起草工作。
(九)人事處(離退休人員工作處)。
負責機關的人事管理、機構編製、教育培訓、工資福利、出國(境)人員政審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在職人員的錄用獎懲和專業技術職務的評聘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工作。
(一)承辦自治區促進民間投資、開展招商引資和區域經濟合作的有關具體事宜;組織全區性重大投資促進活動;負責全區重大招商引資項目的協調推進工作;調查、研究全區招商引資、投資軟環境建設工作情況,並向自治區人民政府提出相關政策建議和工作措施,配合有關部門協調做好投資軟環境建設的有關工作。
(二)負責策劃、組織實施自治區赴國(境)外開展投資促進活動;參與中國—東盟博覽會有關項目的投資促進工作;負責全區利用國(境)外投資有關數據統計工作;與相關國際組織或境外投資促進機構開展業務合作。
(三)負責對國內外重要投資考察團(組)來訪的接洽工作;負責自治區組織的國內外投資合作項目的洽談、簽約和跟蹤、協調、服務工作;負責全區“百企入桂”招商引資工作。
(四)負責組織全區工業園區的重大招商活動,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工業園區重大項目的招商推介活動;負責工業園區重點招商項目庫、重點客商名錄庫的建立工作;研究提出吸引外來投資參與園區開發建設的優惠政策。
(五)負責縣域投資促進工作;組織開展縣域投資促進活動;負責研究提出全區縣域投資促進工作政策措施和承接產業轉移招商引資工作措施。
(六)負責國內區域和省際間經濟技術合作、對口支援工作;負責全區承接國內外產業轉移的招商引資工作;根據自治區人民政府授權,負責自治區級年度招商引資獎勵工作的組織和實施。
(七)負責受理、協調和處理投資者非涉及黨政機關公務人員的投訴事項;參與全區招商引資項目大兌現工作的組織和實施,承擔全區招商引資項目大兌現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八)根據自治區經濟發展規劃,建立和管理全區招商項目資料庫,組織開展招商引資項目的規劃、包裝推介等工作,協調做好招商項目儲備工作;負責建設和管理廣西投資促進網;負責全區投資環境的宣傳推介工作。
(九)負責與國家主管投資促進工作部門的業務聯繫;負責與外國駐華機構和我國駐外機構在投資促進方面的業務聯繫;負責與外省(區、市)駐桂辦事機構、我區駐外省(區、市)及境外辦事機構開展有關投資促進業務的聯絡工作。
(十)負責外省(區、市)設立駐桂商協會的備案登記;負責駐桂異地商協會、非公有制經濟組織或團體等新社會組織的合法權益保障工作。負責外省(區、市)“廣西商會”的聯繫。
(十一)承辦自治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李常官,自治區投資促進局(自治區經濟技術協作辦公室)局長(主任)。
謝彬,黨組成員、副局長。 擔任廣西工業振興特派員工作隊駐欽州市工作隊隊長,負責欽州市貫徹落實自治區工業振興決策部署相關工作。
路萬青,黨組成員、副局長。負責第三產業及相關新業態招商引資專題分析研究和投資促進工作;投資政策、招商引資發展趨勢、投資促進工作發展規劃、年度工作目標計劃研究;全區招商引資重點項目協調服務,優化營商環境投訴舉報平台、招商引資項目代辦服務平台、政企溝通(重點項目協調推進)平台建設管理及工作事務;自治區政務服務中心窗口工作事務;新聞宣傳和政務信息工作;自治區招商引資獎勵聯席會議日常工作;全區投資促進信息化建設、招商引資統計運行分析;設區市招商引資績效考評、政績考核工作;組織人事、機關黨委工作。
分管投資促進三處、項目協調服務處、政策研究處、信息數據處、人事處機關黨委。
陶德文,黨組成員、副局長。
負責機關行政與後勤工作;第一產業及相關新業態招商引資專題分析研究和投資促進工作、鄉村振興和產業扶貧投資促進工作;第二產業及相關新業態招商引資專題分析研究和投資促進工作;構建全球化招商引資網路工作;重大投資促進活動、區市聯動招商活動;總部經濟、承接產業轉移調查研究和投資促進工作;區域經濟合作和三峽庫區對口支援工作;自治區投資促進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美麗廣西”鄉村建設(扶貧)工作;聯繫來賓市興賓區鄉村振興工作。牽頭負責“浙商廣西行”重點投資促進工作。
分管辦公室、投資促進一處、投資促進二處、經濟技術協作處。
自治區投資促進局事業編製為51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正處級領導職數10名(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副處級領導職數12名。
自治區投資促進局增掛自治區經濟技術協作辦公室牌子。
本規定由自治區機構編製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自治區機構編製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