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知法
20世紀60年代中期產於美國的法律
產生於20世紀60年代中期的美國,這種教學法是作為聽說法的對立面而產生的。20世紀60年代科學技術飛速發展,國際間的政治、經濟、軍事、科技各個領域的激烈競爭,要求大量能夠直接進行國際間科技文化交流的高水平人才,以培養口語能力為主的聽說法已不適應這種形勢發展的需要,外語教學界要求用新的方法代替聽說法的呼聲越來越高;此時,美國的心理學、教育學、語言學等基礎理論學科也有了很大的發展。這就為創立新的外語教學法體系提供了堅實的基礎。在這種背景下,認知法便應運而生。
1.定義:認知法(cognitive approach),也叫“認知-符號法”。
2.代表人物:美國心理學家卡魯爾。
3.理論基礎:
語言學基礎是喬姆斯基的轉換生成理論,他提出一個“語言習得機制”假說來解釋語言學習過程,區分了語言能力和語言行為。
心理學基礎是皮亞傑的發生認識論和布魯納的學科結構論、發現學習論等。
4.認知法的主張:認知法主張在第二語言教學中發揮學習者智力得到作用,通過有意識地學習語音、辭彙、語法知識,理解發現掌握語言規則,並能從聽、說、讀、寫方面全面地、創造性地運用語言,並且肯定了強調語法學習和發展智力的語法翻譯法,又稱為現代語法翻譯法。
5 教育學原則:“學生中心論”。
6.教學過程:
認知法把外語教學過程分為語言的理解、語言能力的培養和語言的運用三個階段。
認知法有以下8方面的主要特徵。
(1)以學生為中心,教師的作用是激發學生的學習動機和興趣,指導學生從言語實踐中發現規則,並為學生提供創造性地活用規則的機會和情景,從而使學生掌握規則。
(2)注重發展學生的語言能力,使學生能夠運用有限的語言規則創造性地理解和生成無限的句子。
(3)注重理解,在理解語言知識和規則的基礎上進行操練,反對機械性的死記硬背。
(4)反對聽說領先,認為語言的聲音和文字在語言學習活動中相輔相成,主張一開始就進行聽說讀寫的全面訓練,聽說讀寫齊頭並進,全面發展。
(5)容忍學生的語言錯誤。主張對錯誤進行分析疏導,只改主要錯誤,反對有錯必糾。
(6)通過母語與目的語的對比分析,確定學習的重點和難點。
(7)必要時可利用母語,允許適當利用母語進行講解和翻譯。
(8)廣泛運用直觀教具和電化教學手段,有助於創造語言環境,使外語教學情景化、交際化。
1.主要優點:
強調以學生為中心,強調有意義的學習和有意義的訓練,注重理解。
2.缺點:
認知法作為一個獨立的外語教學法體系還不夠完善,在理論和實踐方面都需要進一步充實。
從理論說,認知法理論基礎的一些理論還處在形成和發展階段,如轉換生成語法體系怎樣運用到教學實踐中去等問題還需要進一步探索。
從實踐上講,缺乏與該理論原則相適應的配套教材。該法在美國多用於教本國人學外語,而在國內外教他族人學英語基本上不用此法。
認知法是與聽說法相對立的第二語言教學法一大流派。認知法來源於翻譯法,但不是翻譯法的機械重複,而是有所發展和提高。它把當代心理學的最新成果“認知學理論”運用到語言教學研究中來,首創了對學習者的研究,使外語教學法建立在更加科學的基礎之上,對第二語言教學做出了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