鶴崗市人民檢察院

鶴崗市人民檢察院

鶴崗市人民檢察院是鶴崗市境內的司法機構。

機構職責


1、控告申訴檢察部門、舉報中心
負責受理報案、舉報和控告,接受犯罪嫌疑人的自首;對報案、舉報和控告進行分流,對檢察機關管轄的性質不明、難以歸口處理的舉報線索進行初核;受理不服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不起訴、撤銷案件及其他處理決定的申訴;受理不服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的申訴;辦理人民檢察院負有賠償義務的刑事賠償案件等工作。
2、偵查監督部門
負責對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等偵查機關提請批准逮捕和人民檢察院偵查部門移送審查逮捕的案件審查決定是否逮捕;對提請延長偵查羈押期限的案件審查決定是否延長;對偵查機關應當立案而不立案、不應當立案而立案進行監督,對偵查活動是否合法進行監督等工作。
3、公訴部門
負責對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等偵查機關移送審查起訴的案件和人民檢察院偵查部門移送審查起訴、移送審查不起訴的案件進行審查,決定是否提起公訴或不起訴;對偵查活動實行監督;出席第一審法庭支持公訴,審查辦理第二審公訴案件;對人民法院的審判活動實行監督;對確有錯誤的刑事判決、裁定提出抗訴等工作。
4、監所檢察部門
負責對監獄、看守所、拘役所執行刑罰和監管活動,對人民法院裁定減刑、假釋,對監獄管理機關、公安機關、人民法院決定暫予監外執行活動,對勞動教養機關的執法活動,對公安機關、司法行政機關管理監督監外執行罪犯活動等是否合法實行監督;對刑罰執行和監管活動中的職務犯罪案件進行立案偵查,開展職務犯罪預防工作。
5、民事行政檢察部門
負責對民事審判活動、行政訴訟活動實行法律監督,對符合法定條件的人民法院生效民事、行政判決和裁定依法提出抗訴等工作。
6、檢察技術部門
負責人民檢察院有關業務部門送檢案件的檢驗鑒定和文證審查工作;收集、固定和提取與案件有關的痕迹物證並進行科學鑒定;承辦人民檢察院訊問職務犯罪嫌疑人同步錄音錄像工作;負責人民檢察院鑒定機構、鑒定人登記管理工作;負責檢察機關信息化工作的規劃、指導與管理等工作。
7、紀檢、監察部門
負責受理群眾和社會各界對檢察人員利用職權進行違法辦案、越權辦案、刑訊逼供,並進行查處;通過執法監察、巡視、檢務督察、經濟責任審計等形式,加強對檢察機關領導班子、領導幹部和執法辦案活動的監督等工作。
8、法醫技術專家工作室
2021年12月3日,黑龍江省鶴崗市人民檢察院法醫技術專家工作室正式成立。

機構設置


(一)第一檢察部
負責對法律規定由鶴崗市人民檢察院辦理得除第二、三檢察部承辦案件以外的刑事案件的審查逮捕、審查起訴、出庭支持公訴、抗訴,開展相關立案監督、偵察監督、審判監督以及相關案件的補充偵查。辦理相關刑事申訴案件。
(二)第二檢察部
負責對法律規定由鶴崗市人民檢察院辦理的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犯罪,故意殺人、搶劫、毒品等犯罪案件的審查逮捕、審查起訴、出庭支持公訴、抗訴,開展相關立案監督、偵查監督、審判監督以及相關案件的補充偵查。辦理相關刑事申訴案件。
(三)第三檢察部
負責對法律規定由鶴崗市人民檢察院辦理的鶴崗市監察委員會移送職務犯罪案件的審查逮捕、審查起訴、出庭支持公訴、抗訴,開展相關審判監督以及相關案件的補充偵查。負責對法律規定由鶴崗市人民檢察院辦理的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犯罪案件的審查批捕、審查起訴、出庭支持公訴、抗訴,開展相關立案監督、偵查監督、審判監督以及相關案件的補充偵查。辦理相關刑事申訴案件。
(四)第四檢察部
負責對看守所和社區矯正機構等執法活動的監督,對刑事判決、裁定執行、強制醫療執行、羈押和辦案期限的監督,羈押必要性審查。辦理罪犯又犯罪案件。負責對法律規定由鶴崗市人民檢察院辦理的司法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非法拘禁、刑訊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權利、損害司法公正犯罪,以及按照刑事訴訟法規定需要由鶴崗市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的偵查。辦理相關刑事申訴案件。
(五)第五檢察部
負責辦理向鶴崗市人民檢察院申請監督和提請抗訴的民事、行政案件的審查和抗訴。承辦對鶴崗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行政訴訟活動的法律監督,對審判監督程序以外的其他民事、行政審判程序中審判人員的違法行為提出檢察建議,對民事、行政執行活動實行法律監督。開展民事支持起訴工作。辦理相關民事、行政申訴案件。
(六)第六檢察部
負責辦理法律規定由鶴崗市人民檢察院辦理的破壞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食品藥品安全領域侵害眾多消費者合法權益等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民事公益訴訟案件,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食品藥品安全、國有財產保護、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等領域的行政公益訴訟案件,侵害英雄烈士姓名、肖像、名譽、榮譽的公益訴訟案件。負責對鶴崗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的公益訴訟案件,派員出席法庭,依照有關規定提出檢察建議。辦理相關公益訴訟申訴案件。
(七)第七檢察部
負責對法律規定由鶴崗市人民檢察院辦理的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審查逮捕、審查起訴、出庭支持公訴、抗訴,開展相關立案監督、偵查監督、審判監督以及相關案件和補充偵查。辦理相關刑事申訴案件。開展未成年人司法保護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
(八)法律政策研究部
調查研究國家公布的與檢察工作有關額法律、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提出意見和建議。指導並組織開展檢察理論研究和檢察調查研究工作。負責司法體制改革綜合協調相關工作。承擔檢察委員會日常工作。
(九)綜合業務部
負責受理向鶴崗市人民檢察院的控告和申訴,承辦鶴崗市人民檢察院管轄的國家賠償案件和國家司法救助案件。負責案件統一受理流轉、辦案流程監控、涉案財物監管、法律文書監管、案件信息公開。統一組織案件質量評查、業務考評和業務統計分析研判。組織指導人民監督員工作。負責業務信息化需求統籌,指導全市基層人民檢察院統一業務應用系統的應用
(十)檢務督察部
(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與其合署辦公)
承擔全市檢察機關執行法律、法規和最高人民檢察院、黑龍江省人民檢察院規定、決定的情況進行督察。承擔內部審計工作。承擔鶴崗市人民檢察院黨組巡察工作領導小組日常工作。
(十一)檢察技術與信息化部
辦理司法檢驗、鑒定、勘驗、檢查、電子證據等檢察技術業務。規劃、實施檢察信息化建設與應用。
(十二)檢務保障部制定實施全市檢察機關財務和裝備規劃,負責本級財務、國有資產、政府採購等管理工作。負責管理機關服務保障社會化工作。(十三)幹部部(警務部)根據幹部管理許可權,協助院黨組依法管理本院和基層人民檢察院檢察官及其他檢察人員的工作。協同主管部門管理全市各級人民檢察院機構設置及人員編製,制定相關人員管理辦法。協同主管部門管理和考核全市基層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負責本院離退休幹部工作。負責院機關目標考評和表彰獎勵工作。負責管理司法警察工作。(十四)基層工作部負責制定和落實全市基層人民檢察院建設規劃、相關政策措施,指導全市基層人民檢察院建設。開展全市基層人民檢察院工作完成情況的綜合評價和表彰獎勵工作。(十五)宣傳教育部負責開展檢察宣傳、意識形態和檢察文化工作,管理新媒體。組織指導全市檢察機關教育培訓工作。

領導信息


黑龍江省鶴崗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杜文勝
黑龍江省鶴崗市人民檢察院黨組副書記、常務副檢察長:於廣偉
黑龍江省鶴崗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臧曉明
黑龍江省鶴崗市黨組成員、市紀委、監委駐市檢察院紀檢組組長:謝同地
黑龍江省鶴崗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孫廣平
黑龍江省鶴崗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史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