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託助手法
委託助手法
委託助手法的依據是經濟學的最小最大化原則與市場相關性原理。因為委託一些銷售助手,在產品銷售地區與行業內尋找顧客及收集情況,再利用現代化通信設備傳遞有關信息,然後由銷售人員自己去接見與洽談,這樣所花費的費用與時間,肯定比銷售人員親自外出收集信息在經濟上更加合算。銷售人員本身只是接近那些影響大的關鍵顧客,從而獲得最大的銷售效果。另外,行業間與企業間都存在著關聯性,使用其他行業的人可以較早地發現銷售產品市場先行指標的變化,可以為銷售提供及時、準確的信息。
在西方國家裡,有些公司專門僱用一些低級銷售人員尋找顧客,以便讓那些高級銷售人員集中精力從事實際的銷售活動。這些低級銷售人員往往採用市場調研或提供免費服務等措施,對某些可能性比較大的銷售地區發起地毯式訪問。一旦發現潛在顧客,立即通知高級銷售人員或銷售經理安排銷售訪問。也有一些企業或銷售人員專門找特定行業、特定職業的工作人員為其尋找潛在顧客。
(1) 提高工作效率。此法使銷售人員能把更多的時間和精力花在有效銷售上。而助手又能幫助銷售人員不斷開闢新區,從深度和廣度兩個方面來尋找到合格的顧客。
(2) 避免了陌生拜訪的壓力。助手先做鋪墊,再引薦給銷售人員,利於銷售工作開展。
(1) 難以選擇到理想的助手。一般要選到一個能很好勝任銷售工作的人較困難,他們大多沒經驗,未受過訓練,因此要找到能勝任此工作的人需花一定的時間、精力。
(2) 銷售人員較被動。尋找顧客的績效完全視助手的能力和相互的合作關係。助手能否毫無保留地將信息全部傳遞給銷售人員,也是要注意的問題。
此法比較適用於尋找耐用品和大宗貨物的顧客。例如房地產、一批燈具、一批西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