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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人

職業

即音樂製作人的縮寫。音樂人是一個範疇,能夠基本獨立製作音樂(如詞曲創作、母帶錄製、配樂等)及眾多相關製作的從業人員均統稱為音樂人。音樂人必須要有深厚的音樂功底,最基本的要懂得樂理知識與精通樂器,最難掌握的要屬音樂製作、錄音及處理母帶效果。一般來說音樂人有專業的錄音師與配樂師,當然也少不了詞曲創作者與演唱者。

簡介


廣義

表示任何涉足專業音樂領域或音樂相關行業的人。比如涉足作曲、演奏、演唱、舞蹈、指揮、戲曲等音樂相關的各行各業藝術工作者與商業娛樂行業從業人員。
錄音與聲音設計不一定涉足音樂領域,所以一般只將用於音樂中的錄音師、混音師與音效設計師稱為音樂人。

Musician

英語中“Musician”翻譯成中文即可表示“音樂人”也可表示“音樂家”。漢語語境中“家”表示在某領域有一定造詣的專家,所以漢語中“音樂家”表示有一定程度藝術造詣與學術研究的音樂人。

詞曲音樂人


20世紀后,歷史上的逐漸出現一些創作分工現象,一首音樂作品可能由多人共同創作完成,漸漸衍生出一些與作詞曲相關的職業或工作。這種現象在商業唱片領域十分常見。以下為音樂局部作詞曲者及作者代稱進行簡要介紹。(按對於作品的創作比例由大到小排序。)
編配者(orchestrator):指將未完成音樂的某部分,比如音樂的曲調、曲調與和弦進行的雛形、相對簡單的曲式與編配的音樂雛形,進一步作曲將其創作完整的人。對一首音樂作品的創作比例與貢獻最大,可決定一首音樂作品的形態、體裁、風格與音樂內容。具備相對較高的音樂素養與作曲能力。
改編者(arranger):明顯保留原作某部分或整體,重新作曲或重新編配的人。在某些音樂創作中可與“編配者”互換使用。
製作人(producer):在商業唱片領域起到對音樂作品的監督、管理、設計作用。可能本身就是某音樂作品的作曲者,也可能是編配者或譜曲者,還有可能不參與直接的作曲工作。類似於電影中的導演。大部分情況下製作人與編配者是同一人,製作人包括了所有製作相關的成分。非商業唱片領域“製作人”也有表示會音樂製作(Music production)技術的作曲人。
詞曲人(songwriter):歌曲寫作者,只為樂曲創作詞曲調的人。雖然絕大部分普通聽眾聽音樂時基本只能注意到曲調的存在,並只能記憶曲調。但實際是從音樂整體獲取音樂內容。對於多聲部音樂來說,曲調本身雖不帶有多少音樂內容,但對於音樂作品來講,流暢、有記憶點、朗朗上口的曲調對於聽眾理解音樂來說同樣至關重要。由於曲調創作(或寫歌)並不需要太多專業作曲知識,部分沒有受過專業作曲訓練的大眾也能做到,大部分創作型藝人也屬此類,所以在音樂產業中所佔比例最大。

職業簡介


在唱片工業里,音樂製作人(RecordProducer,亦稱“唱片製作人”、“專輯製作人”)是個非常重要的音樂藝術塑造角色。他的任務包括控制錄音工程的排程、訓練和指導新的音樂家、組織調度製作預算和資源、監督錄音的過程、進行混音以及母帶后制的工作。就某些方面而言,音樂製作人就像導演,他的任務是製作、設計製作出符合整個專輯風格的歌曲,不同的是,專輯製作人很少負責籌措經費,而是被一些擁有資金的人給僱用(通常是唱片出版公司或歌手本身)。20世紀下半葉開始,音樂製作人也開始從事一些更廣的、具有創造性的工作。
由於音樂的市場化和產業化,對音樂製作人的要求也逐漸變得苛刻,除了要能夠做出足夠好的音樂,還要有對市場變化的敏銳洞察力,來指導唱片的詞曲作者、編曲師、錄音師、混音師,根據市場的變化來調節唱片的變化,以適應市場的需要。

歷史演變


當音樂人擺脫傳統的產業體系而創立商業化的音樂工作室時,新一代的具有創業精神的製作人——很多本身就是之前的唱片公司的僱員——得以建立一個在參與音樂製作過程中,更直接和複雜的的新角色。
在唱片工業的發展的同時,錄像帶的出現、獨立電視公司的創立,例如德西路電視公司與1950年代的巨星露西爾·鮑爾(LucilleBall)和她的丈夫德西·阿南茲(DesiArnaz),都使得電視工業也在同時產生了急遽的變動。
製作人通常一手包辦所有的職務,包括選擇和安排曲目、監督錄音過程,甚至參與創作。獨立的音樂製作公司飛快地在流行音樂界佔有了一席之地,而製作人很快地便成了歌手和唱片公司間重要的仲介:他們與新的歌手簽約、進行錄音,然後為其取得出版的許可,並出版、宣傳和販賣。其中最優秀的例子就是知名英國製作人喬治·馬丁(GeorgeMartin),他在EMI唱片公司擔任製作人和新人發掘經理(A&R[2]manager)多年後,成立了自己的公司,並成為一位非常成功的獨立製作人。製作披頭士正式專輯12張。
由於上述種種改變,音樂製作人開始在個人事業與流行音樂界中發揮強烈的影響力。菲爾·史佩克特(PhilSpector)是個重要的例子。由他製作的朗奈特合唱團(TheRonettes)、水晶合唱團(TheCrystals)、達琳·洛芙(DarleneLove)、正義兄弟合唱團(TheRighteousBrothers)與巴黎姊妹合唱團(TheParisSisters)確立了貓王與披頭士(1958年至1964年)間的界線。另外,史佩克特使用的音牆(WallofSound)[3]製作技術在其年代之後仍繼續被使用。
有的製作人也變成了“實質上”的“唱片藝術家”,他們為不知名的歌手錄製唱片,並通常以假名發行。由唐·克許那(DonKirshner)製作的虛擬樂團高射炮合唱團(TheArchies)、丹尼·傑森(DannyJason)發行的喬希和貓(Josie&ThePussycats)就是個例子。傑夫·拜瑞(JeffBarry)和安迪·金(AndyKim)同樣也是參與高射炮合唱團的“唱片藝術家”。
而在日本,自1960年代以來,此類人物主要是負責音樂產業中商業的一環,例如資金與物流的調度,並不多涉於音樂本身的創作。但1990年代小室哲哉的出現,對日本音樂製作人的角色掀起了重大變革。小室使得音樂製作人的影響力由商業層面跨足到支配音樂本體層面,日本的音樂製作人仍佔了唱片工業很重大的地位。從小室哲哉的音樂熱潮退燒以來,淳君的早安家族勢力席捲日本歌壇,包含歌手的培養、育成,淳君的聲勢已經超越了被稱為“音樂教父”的小室哲哉,從奧田民生、小林武史、小室哲哉這“三巨頭”製作人的手中,奪下日本歌壇NO.1音樂製作人的頭銜。

職業要求


敏銳地熟悉各種樂器表現能力及樂器演奏法,具有良好的樂感(對音樂節奏所刻畫的音樂風格的把握)。對曲式、音樂段落結構的優化組合有良好的駕馭能力,具備樂理、基礎和聲、中外名曲的賞析能力。有良好的作曲、配器(編曲)能力。會演奏一種或多種樂器。對市場的需求和導向有準確的把握。對歌手風格和作品的風格掌握並表現到位。

職業狀況


在中國,提起音樂製作人,還是很神秘的角色,很多人並不清楚他們的工作與職能,由於中國音樂地域發展不平衡,在港澳台地區,音樂人的分工較細,大陸地區的發展,成長起一批中堅製作人,音樂製作人的工作範疇廣泛定義,一般來說,是以人為本量,進行市場定位,詞曲創作、編曲、錄音、混音、母帶,然後包裝歌手、市場投放,這些工作可以由製作人來完成,或者按工作特長細分下去,但一般來說,製作人要有紮實的音樂功底,並且有良好的音樂製作水準,及良好的文化素養,以及對音樂的前瞻性,這裡,編曲亦稱音樂製作,但編曲師不等同於音樂製作人,但音樂製作人一定會很精準的編曲,總的來說,“音樂製作人”起步於音樂製作工作,但廣泛目的是藝術與商業的共贏。
由於內地經濟的高速發展,舊的音樂管理體制越來越不適應時代發展的需求,信息數字化時代的到來,網路音樂越來越泛濫,低俗化,製作質量低、投資小,也是困擾音樂製作人們的主要問題之一,由於世界音樂的迅猛發展,國內的音樂製作人們也在尋找一條符合中國特色音樂發展的道路,“中國風”走出了國門,走向了世界,中國的音樂家們也極力追趕世界音樂發展的腳步,創新與發展是音樂家們共同探索的問題。
由於內地音樂行業的不景氣,很多音樂製作人也製作自己,幕後、台前切換,已不是新鮮事。但製作人的角色變得岌岌可危,近年來,中國流行音樂市場只重收割,不管播種。首先是原創力量的蒼白導致人才斷檔,作品闕如;其次,一輪又一輪選秀節目將音樂淪為娛樂,混淆了年輕人的成功觀和大眾的審美觀。原創性的探索與發展要麼停滯不前,要麼戰戰兢兢缺乏新意,內地電視秀主導音樂標桿的畸形狀態里,在高密度的時段內迅速抓住觀眾眼球,取得廣告商的歡心,老歌翻唱是他們能選擇最保險,成本最低的道路,那麼這對原創音樂與音樂製作人行業是一種“回鍋肉”式的抹殺。音樂行業的根源是詞曲作者創作的作品,但可悲的是他們在整個產業鏈當中是處於最末端。
數字音樂的發展,傳統靠CD生存的音樂製作人們越來來越艱難,內地版權管理的失敗,音樂製作人們的生活處境並不樂觀,新生代音樂製作人也大多是多面手,集創作、演唱、製作、演奏為一身的製作人越來越多,中國地區製作人有很明顯的向“獨立音樂製作人”方向發展的趨勢,但在世界其他經濟水平較高地區,已有很完善的音樂管理體系,“獨立音樂製作人”相比中國內地地區較少,打擊盜版、完善版權管理體制、建立版權盈利標準、進行音樂版權機構改革,已成大中華區音樂家們對於中國內地音樂發展的迫切心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