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武

長春市政府副市長

曹武,男,漢族,1969年11月生,吉林柳河人,1990年7月參加工作,民建會員。吉林省委黨校經濟管理專業,研究生學歷。

現任長春市政府副市長。

人物履歷


1990.07——1998.03 通化市柳河縣審計事務所審計員、會計員
1998.03——1999.03 通化市柳河縣統計局副局長
1999.03——2001.02 通化市柳河縣財稅督查辦公室副主任
2001.02——2002.02 通化市柳河縣財政局副局長
2002.02——2002.11 通化市柳河縣政協副主席(不駐會)、縣財政局副局長
2002.11——2011.09 通化市東昌區人民政府副區長
(2004.08——2007.07 在吉林省委黨校經濟管理專業研究生學習)
2011.09——2012.12 通化市農業委員會主任
2012.12——2016.11 通化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2016.11——2017.02 四平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2017.02——2021.07 四平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2017.02 四平市工商聯主席
2017.09——2018.10 在浙江省金華市人民政府掛職任副市長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吉林省第十二屆委員會常務委員
現任長春市政府副市長。

任免信息


2017年1月9日,四平市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選舉曹武為四平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2017年9月29日,金華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決定任命:曹武為金華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2018年12月20日,浙江省金華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決定,免去曹武的金華市人民政府副市長職務。
2021年7月27日,四平市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一次會議通過:接受曹武辭去四平市人民政府副市長職務的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