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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武
長春市政府副市長
曹武,男,漢族,1969年11月生,吉林柳河人,1990年7月參加工作,民建會員。吉林省委黨校經濟管理專業,研究生學歷。
現任長春市政府副市長。
1990.07——1998.03 通化市柳河縣審計事務所審計員、會計員
1998.03——1999.03 通化市柳河縣統計局副局長
1999.03——2001.02 通化市柳河縣財稅督查辦公室副主任
2001.02——2002.02 通化市柳河縣財政局副局長
2002.02——2002.11 通化市柳河縣政協副主席(不駐會)、縣財政局副局長
2002.11——2011.09 通化市東昌區人民政府副區長
(2004.08——2007.07 在吉林省委黨校經濟管理專業研究生學習)
2011.09——2012.12 通化市農業委員會主任
2012.12——2016.11 通化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2016.11——2017.02 四平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2017.02——2021.07 四平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2017.02 四平市工商聯主席
2017.09——2018.10 在浙江省金華市人民政府掛職任副市長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吉林省第十二屆委員會常務委員
現任長春市政府副市長。
2017年1月9日,四平市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選舉曹武為四平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2017年9月29日,金華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決定任命:曹武為金華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2018年12月20日,浙江省金華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決定,免去曹武的金華市人民政府副市長職務。
2021年7月27日,四平市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一次會議通過:接受曹武辭去四平市人民政府副市長職務的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