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博物館
以特定區域為單位的活體博物館
生態博物館是一種以特定區域為單位、沒有圍牆的“活體博物館”。它強調保護、保存、展示自然和文化遺產的真實性、完整性和原生性,以及人與遺產的活態關係。
生態博物館的概念最早於1971年由法國人弗朗索瓦·于貝爾和喬治·亨利·里維埃提出。其“生態”的涵義既包括自然生態,也包括人文生態。此後在挪威、加拿大、英國、美國、日本以及我國的台灣等都有很好的發展。
生態博物館在1990年代被引入我國,經過蘇東海、安來順、曹兵武、黃春雨、潘守永等先生的鼓吹、探索和推動,結合不同地區的情況,目前已經經歷了民族地區、漢族農業地區、城市和特定社區等不同類型與發展階段,對促進遺產保護和利用、地方發展以及對博物館概念與功能的演變產生了巨大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