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金融業務分行
國際金融業務分行
國際金融業務分行(英語:Offshore Banking Unit,簡稱OBU,又稱離岸銀行或境外銀行)指存款人在其居住地境外開設賬戶的銀行(相反,位於存款人所居住國內的銀行則稱為“在岸銀行”或“境內銀行”),通常賦稅較低(或免稅),具備財務與法律優勢。
境外金融(Offshore Banking)指主要處理非本國居住民存款與放款的金融中介業務。即資金取之於國外,應用於國外,與銀行所在地國家的金融市場完全無關連,可不受所在地國家的金融管制,存款免提列法定準備金,並享有稅捐減免的優惠。
境外(offshore)一詞源自英國海峽群島,現在大部分境外分行都設立在島國,所以境外已成為此類銀行的象徵意義,與所在地已無必然關聯。
隱密性高(另參見銀行保密,來源為1934年瑞士銀行法)
法律管制較少
存款便利(管制較不嚴苛)
保護當地政治或金融穩定性
存款者開設離岸銀行賬戶的動機可能有如下幾點:
銀行位於稅率較低的國家或地區,因而能被用作避稅港。
離岸銀行所在國家對保護儲戶隱私要求更嚴密。
逃避存款人所在國家對於賬戶活動的監督管理,例如禁止開設匿名賬戶等。
在存款人所在國家政治或經濟不穩定的時候,保護存款。
中國台灣省:
國際金融分行業務不受管理外匯條例、銀行法及中央銀行法等有關規定限制,還可以享受下列優惠:
免提存款準備金。
免征營業稅、印花稅。
利率(存款及授信),由銀行與客戶自行約定,利率無上限之限制。
所得免征營利事業所得稅。
客戶免繳存款利息所得稅。
免提呆帳準備(除另有規定外)。
對第三人無提供資料義務(除另有規定外)。
另一方面,離岸銀行有下列問題:
離岸銀行也是地下經濟和犯罪分子所用來洗錢的常見場所,因而名聲不佳。
鼓勵居民避稅或逃稅。
因其不在存款人所住地,儲戶服務中可能產生不便。
開設離岸銀行的起點儲蓄金額一般較高,故主要服務於收入較高的人士。
法律上,境外銀行並不保障個人所得稅利息。除了某些符合複雜條件的人士以外,許多國家並無個人境內外所得稅稅率之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