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始光
烏始光
烏始光(1885年~?),字廷芳,浙江寧波人。自幼喜繪畫,早年在上海經商。1911年7月19日入周湘所辦背景畫傳習所學習,同學有劉海粟、陳抱一、丁健行等。1912年出資發起籌辦上海圖畫美術院(后改名上海美術專科學校),並擔任首任院長直至1916年春。
烏始光(1885年~?),字廷芳,浙江寧波人。
自幼喜繪畫,早年在上海經商。1911年7月19日入周湘所辦背景畫傳習所學習,同學有劉海粟、陳抱一、丁健行等。
1912年從劉咸熙處求得一千元,與張聿光、劉海粟等人創辦上海圖畫美術院(1919年改名為上海美術專科學校),承擔辦學經費。
1915年春,組織洋畫研究機構東方畫會,是年創辦華達廣告公司。1916年春,辭去一切職務,專心經營廣告公司。是年夏天公司轉讓楊清磬經營,赴日考察。後繼續經商。
1913年8月9日周湘在《申報》登載啟事,開除劉海粟、烏始光等學生,指責“貴院長伍君(烏始光)及貴教員等皆曾受業該校,經鄙人之親授,或兩三個月或半年,故諸君之程度,鄙人無不悉,為學生尚不及格,遑論教人。今諸君因恨鄙人管理之嚴厲,設立貴院與該校為旗鼓。其如誤人子弟乎?嗚呼!教育前途之厄也。”。10日圖畫美術院亦刊出通告:“言頃閱《申報》,載有《周湘告白》一則,信口輕蔑,本院諸君,深堪異駭。本院長烏君並非畫界人物,所聘教員,皆於畫學根柢甚深,亦非周之門弟。且本院學生成績優良,在人耳目。周湘欲以無稽之言,一筆抹煞,抑何可笑。本院除與周湘嚴重交涉外,特登報聲明。”
10日周湘再次刊出《圖畫專門學校布告》:“昨該校因愛而近路圖畫美術院諸君,在鄙人處學才數月,尚無知識,且抄用該校章程,竄改不通。為青年向學計,為教育前途計,不得已而登報告誡,詎意不自反省,來函恫嚇,並登報通告,思掩天下之目,而冀無知受愚,惟該院諸君,既自言非鄙人門第,鄙人亦何惜有此梟鏡成性之高足。故先將前曾受業該校,今自稱該院教職員、院長之伍(烏)始光、劉季芳等,一例除名,俾免名譽上間接之損害。”
12日圖畫美術院再刊出通告曰:“有名周湘者,以種種胡言告白,破壞本院名譽,周湘所謂學才數月及除名云云,尤為可笑,周湘誤以圖畫學校為專利品,只有自己設校壟斷巨額之學金,不容他人設校以廉費推廣美術種種夢囈,不覺其丑,本想因與周湘之交涉,以致旁累諸君,深為抱歉,合函登報證明其誣,以後周湘如再有污衊之言,本院認為無辯之價值,當置之不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