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興縣政府辦公室

長興縣政府辦公室

縣政府辦公室是縣人民政府的綜合辦事機構,在辦公室主任的領導下,參與政務,處理事務,發揮參謀、助手作用,為領導服務,為機關服務,為基層服務。

主要職責


(一)根據縣政府的工作重點和縣政府領導的要求,參與和組織調查研究,及時反映情況,提出建議。
(二)負責縣政府各項主要會議的準備工作,協助縣政府領導組織落實好會議決定的事項。
(三)辦理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的日常文電,起草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的文件。
(四)研究縣政府各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請示縣政府的有關問題,提出審核處理意見,報縣政府領導審批。
(五)根據縣政府領導的指示,及時組織協調縣政府有關部門貫徹落實,對有爭議的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報縣政府領導決定。
(六)協助縣政府領導組織處理需由縣政府直接處理的突發事件和重大事故。
(七)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意見和政協委員提案;負責處理人民群眾來信來訪中的有關問題。
(八)督促檢查縣政府各部門和各鄉鎮人民政府貫徹落實國務院、省政府、市政府和縣政府文件情況,做好縣政府會議決定事項及縣政府領導重要批示執行情況的檢查,並向縣政府領導及時反饋信息。
(九)負責縣政府重大活動的組織和縣政府領導的重要活動的安排。
(十)協助縣政府領導處理全縣外事工作,負責全縣因公出國的審核報批。
(十一)負責縣政府值班工作,及時向縣政府領導報告重要情況,並協助縣政府領導處理縣政府各部門和各鄉鎮反映的重要問題。
(十二)領導和管理下屬單位,負責指導全縣政府系統辦公室的業務工作。
(十三)根據《人民防空法》的規定,抓好縣級人民防空各項工作;協助縣政府處理好日常法律事務
(十四)辦理縣政府領導交辦的其它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