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效能
學習效能
學習效能亦即學習自我效能是指個體對自己順利完成學業任務的行為能力的信念,是自我效能在學業領域中的表現。學習效能這個概念的起源是班杜拉的自我效能感的理論。這是因為內部的自我參照因素調節著知識與行為之間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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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7年班杜拉(Bandura)提出了自我效能感這個概念。他在總結前人的研究時發現,過去的理論和研究把主要注意力集中於人們的知識獲取或行為的反應類型方面。結果,支配這些知識和行為之間相互作用的過程卻被忽視了。知識、轉換性操作及其所組成的技能是完成行為績效的必要條件,但並不是充分條件。經常會有這樣的情況,一些人雖然很清楚應該做什麼,但在行為表現上卻並不理想。比如一個學生,老師注意到這個學生很懂事,也明白學習很重要,同時老師也注意到這個學生情緒很低落,“我不能”“我做不到”“這太難了”,給人的感覺不自信等等。這是因為內部的自我參照因素調節著知識與行為之間的關係。其中,人們如何判斷其能力以及這種判斷如何影響其動機和行為便是最為關鍵的因素。
王聚廷的理解是,學習效能起碼需要四個基本的模塊的構成。學習能量,研究學習者的心理動力。包括人本能的好奇心,對於陌生世界探究的心理趨向;榜樣的示範力量;他人對於學習者行為的評價三個方面;學習能力,包括學習者的信息處理模式,學習者的記憶能力,邏輯推理能力,運算能力等方面;心理狀態,由於社會關係家庭關係變化影響的學習者的心理狀態,這涉及到學習者的自我情緒覺察調整的評價與研究,相關的能力包括人際關係建設的能力,團隊協作的能力等方面;學習者自我效能感,學習者對自己實現特定領域行為目標所需能力的信心或信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