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陰市統計局
江陰市統計局
江陰市統計局是江陰市人民政府的職能部門。
(一)承擔組織領導、協調、管理和指導全市統計工作的職責。
(二)組織實施統計法律法規和統計規範性文件宣傳教育工作;規範全市統計行政執法工作,組織實施對統計對象的統計監審工作,依法查處違反統計法律法規的行為和案件。
(三)貫徹執行國民經濟核算體系等制度;組織各鎮(街道)、部門等的社會經濟調查工作,搜集、整理和提供全市及兄弟縣(市)的基本統計資料,並對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科技進步和環境資源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預測和監督。
(四)按照上級部門統一部署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重大市情市力普查計劃、方案,組織實施全市人口、經濟、農業等重大普查,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市情市力方面的統計數據。
(五)組織實施農林牧漁業、工業、建築業,運輸郵電業、倉儲業,信息傳輸、計算機服務和軟體業,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房地產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技術服務和地質勘查業,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居民服務和其他服務業,社會福利業和娛樂業,以及公共管理與社會組織等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地質勘查、旅遊、金融、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社會保障、公用事業等全市性基本統計數據。
(六)組織實施基本單位、能源、投資、消費、價格、收入、人口、勞動力、社會發展基本情況等基本狀況的統計調查和反映社情民意的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資源、房屋、環境保護、對外貿易、對外經濟、財政、稅收、就業、婦女兒童、基本單位登記註冊等全市性基本統計數據。
(七)組織實施基本現代化建設監測、科學發展評價考核監測和幸福江陰監測等統計方面工作;向市委、市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提出建議。
(八)指導全市統計信息化系統建設。建立並管理全市統計信息化系統和統計資料庫系統,組織實施統計資料庫和網路的基本標準和運行規則。統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的基本統計資料,定期向社會發布江陰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和統計數據。
(九)組織指導全市統計幹部教育和統計專業知識培訓,會同相關部門組織管理全市統計專業資格考試、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和從業資格認定工作,加強統計隊伍建設和基礎建設。
(十)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根據上述職責,市統計局設5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掛“統計法規科”牌子)
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檔案、保密、財務、政務公開、內部審計、後勤接待等工作;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的機構編製、人力資源管理工作;負責本單位的黨建工作。
組織指導全市統計幹部教育和統計專業知識培訓工作,會同相關部門組織管理全市統計專業資格考試、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和從業資格認定工作;加強統計隊伍建設和基礎建設。
負責統計法律法規宣傳工作;組織指導和協調全市統計法制建設和統計執法檢查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查處違反統計法規的行為和案件;加強部門統計指導工作,承擔統計調查項目審批備案工作;指導、協調和實施統計檢查和統計監審工作。
(二)綜合統計科(掛“國民經濟核算科”牌子)
整理並提供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等綜合性統計資料;管理全市統計數據;發布統計公報,及時提供動態統計信息;監測預警、分析研究全市國民經濟運行狀況,提出宏觀調控諮詢建議;跟蹤監測經濟運行中的熱點問題;負責統計資料的歸檔與管理。
組織實施科學發展評價考核和社會建設發展統計調查工作;指導、收集、整理、提供社會統計工作等統計數據,實施對社會建設發展統計的監測,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分析。
組織實施全市國民經濟核算制度;組織實施國家、省、無錫市統計報表制度;指導並組織實施相關統計監測工作;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及有關綜合平衡分析研究報告。
(三)第一產業統計科
組織實施農村統計調查制度和城鎮、農村住戶統計調查制度;搜集、整理、提供全市農村經濟統計和城鎮、農村住戶有關統計數據;組織開展統計數據質量檢查,組織開展統計分析;指導全市農村、農業和城鄉住戶統計基礎工作。
(四)第二產業統計科(掛“能源統計科”牌子)
組織實施工業、固定資產投資、建築業、房地產業統計調查制度;搜集、整理、提供全市工業、固定資產投資、建築業、房地產業等基本統計數據;組織相關統計數據質量檢查;組織開展統計分析;組織指導全市工業和固定資產投資、建築業、房地產業統計基礎工作。
組織實施本地區、主要行業節能和重點能耗企業能源使用、節約以及資源循環利用狀況的統計監測;配合有關部門開展節能目標考核;組織開展統計數據質量檢查、統計分析工作;組織指導相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
(五)第三產業統計科
組織實施貿易、人口和人力資源、旅遊業、交通業、服務業等統計調查制度,搜集、整理基本統計數據;綜合整理上述專業統計數據,組織開展統計數據質量檢查、統計分析工作;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的基礎工作。
市統計局機關行政編製為12名,後勤服務人員編製另行核定。
領導職數為:局長1名,副局長2名;正副科長(主任)5名,其中:正科長(主任)5名。
根據江蘇省統計局的委託,管理江蘇省統計局江陰調查局。
本規定由市機構編製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評估,其調整由市機構編製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序辦理。
地址:澄江中路9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