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市委組織部

政府職能部門

蘭州市委組織部蘭州市委主管組織工作和幹部工作的職能部門。

主要職責


一、根據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市委的安排部署,研究制定全市組織工作、幹部工作、人才工作的政策和規劃,提出具體措施並組織實施;開展黨建工作、組織工作的理論研究和調查研究。二、負責指導全市各級黨組織特別是基層黨組織建設工作,探索市場經濟條件下基層黨組織的設置方式和活動方式,督促指導各級黨組織堅持健全黨的組織制度;調查分析全市黨員隊伍建設狀況,協調、規劃、指導全市黨員教育和農村黨員幹部現代遠程教育工作,指導基層黨組織做好黨員管理和組織發展工作;組織協調黨代表開展活動。三、負責市管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的考核考察,按照市委要求,對市管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的調整、配備、選拔任用提出意見並進行任免;負責市管幹部的檔案管理;宏觀指導全市年輕幹部培養選拔和後備幹部隊伍建設工作;管理市管後備幹部。四、負責指導全市各級領導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設,制定幹部教育培訓的政策和規劃,協調組織市管幹部培訓、中青年後備幹部培訓、組織人事幹部培訓以及鄉鎮(街道)、村(社區)幹部的培訓;宏觀指導全市幹部教育培訓體制改革、培訓基地建設和師資隊伍建設等工作。五、負責全市幹部監督工作的宏觀指導、綜合協調、制度建設和督促檢查;對縣以上黨政領導幹部和幹部選拔任用工作進行監督,督辦和直接辦理有關重要問題的案件。審理市管幹部的黨籍、黨齡、參加工作時間以及其他歷史遺留問題。六、負責指導、檢查、綜合、協調全市人才工作.制定或參與制定有關政策。宏觀管理全市人才隊伍建設,參與智力引進工作。七、負責研究指導和組織實施全市幹部人事制度改革,協調指導和組織管理全市幹部交流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審核辦理市管幹部工資手續,承辦市管幹部的調動、任免、待遇、退(離)休審批等事宜;負責全市退(離)休幹部工作的宏觀管理和政策指導;指導協調《公務員法》的實施和配套法規政策建設,主管黨委、人大、政協、法院、檢察院、民主黨派和工商聯機關公務員及群團組織等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公務員的綜合管理工作;指導全市軍轉幹部的安置工作,承辦有關事宜。八、負責市委管理的重點國有企業領導班子建設和領導人員考察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加強全市國有企業領導班子和企業經營管理者隊伍建設的宏觀指導意見和建議;研究探索適應現代企業制度的選人用人機制。九、完成市委和省委組織部交辦的其他任務。

獲得榮譽


2021年5月,被甘肅省委、省政府表彰為“甘肅省脫貧攻堅先進集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