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盧恆卿詔
敕盧恆卿:累登朝序,皆著公方,自領
藩條,
益彰理行,恪恭而奉上,勤儉以牧人,不加寵榮,何勸來者。朕以擢管漕運,軍國所資,其務甚殷,所寄尤重,以卿有忠勞之前效,
幹濟之長才,常簡朕心,宜授此職。今除卿尚書刑部侍郎充諸道
鹽鐵轉運使,並賜告身往,宜即赴闕庭,想當知悉。
白居易(772~846年),唐代詩人。字
樂天,號
香山居士。生於河南新鄭,其先太原(今屬山西)人,后遷下邽(今
陝西渭南東北)。
貞元進士,授秘書省校書郎。
元和年間任左袷遺及左贊善大夫。后因上表請求嚴緝刺死宰相
武元衡的兇手,得罪權貴,貶為
江州司馬。長慶初年任杭州刺史,
寶曆初年任
蘇州刺史,后官至刑部尚書。在文學上,主張“文章合為時而著,歌詩合為事而作”,是
新樂府運動的倡導者。其詩語言通俗,人有“詩魔”和“詩王”之稱。和
元稹並稱“
元白”,和
劉禹錫並稱“劉白”。有《白氏長慶集》傳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