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久性建築物

使用期限在半年以上的建築工程

永久性建築物是指在城市規劃區範圍內、在公路兩側建築紅線控制範圍內的地面或地下,採用耐久性建築材料(如鋼、鋼筋混泥土、水泥、磚、木、石等其它材料)構築的、使用期限在半年以上的各種構造物或設施(不包括公路設施) 建設的永久性建築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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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永久性建築的特徵是使用期限長(最短都是在半年以上),是樓房的沒有層數要求,使用的材料是鋼、鋼筋混泥土、水泥、磚、木、石等其它耐久性材料。
根據其重要性又分為主要建築物和次要建築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