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莆田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莆田徠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根椐《中共莆田市委、莆田市人民政府關於莆田市級黨政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莆委發[2001]17號),保留莆田市計劃生育委員會。市計劃生育委員會是主管計劃生育工作的市政府組成部門,為正處級單位。在市委、市政府的領導和省計生委的指導下,負責全市計劃生育工作。
根椐《中共莆田市委、莆田市人民政府關於莆田市級黨政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莆委發[2001]17號),保留莆田市計劃生育委員會。市計劃生育委員會是主管計劃生育工作的市政府組成部門,為正處級單位。
(一)在市委、市政府的領導和省計生委的指導下,負責全市計劃生育工作。
(二)根據國家計劃生育工作方針、政策和行政法規,組織起草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的政策、規範性文件,協助有關部門制定相關的社會經濟政策,推動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的綜合治理。
(三)研究我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情況,與市計委共同編製全市人口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負責實施和督促、檢查、總結推廣經驗,及時向市委、市政府反映情況和問題,提出建議。
(四)負責全市人口與計劃生育統計工作,搜集、整理有關資料,提供科學數據。
徠(五)組織開展全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宣傳教育。
(六)綜合管理計劃生育技術服務工作。圍繞生育、節育、不育制定生殖保健服務的規劃與規範;會同衛生部門做好提高出生人口素質工作;做好計劃生育技術和葯具發放工作;檢查、指導各地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站、所的工作。
(七)制定計劃生育系統幹部教育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抓好隊伍建設。
(八)負責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的管理、指導、協調工作;調查研究、掌據動態,指導各縣區抓好跨區域的計劃生育工作。
(九)負責省和市財政撥付的計劃生育事業經費和避孕藥具經費的預算、決算,檢查、指導、監督全市計劃生育經費的使用、管理。管理直屬單位財務和國有資產。
(十)負責辦理人大、政協代表有關計劃生育的提案議案,做好信訪工作。
(十一)指導有關計劃生育社會團體工作,承辦人口與計劃生育的外事工作。
(十二)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協調委領導組織機關工作,安排委主任辦公會議,負責重要會議組織;負責起草重要文件、報告、全年工作計劃、總結、機關工作規章制度;組織協調指導計劃生育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責任目標考核和綜合分析,為委領導決策提供依據;協調有關部門,搞好人口與計劃生育的綜合治理;負責督辦、綜合協調、政務信息、秘書文書事務、文電處理、檔案資料管理、保衛、保密、行政後勤保障工作;負責中外合作項目及外事活動。負責全市計劃生育人事工作,指導全市計劃生育幹部隊伍建設,基層計劃生育幹部的勞動保險、福利、待遇工作;負責全市計生幹部職工作休養、榮譽證書、證章的發放管理,評先評模工作;負責委機關、直屬單位的機構設置、人員編製、幹部職工的考核、任免、調配、獎懲、考勤、人才選送、出國政審等工作;負責人事檔案管理和人事統計工作;管理委機關幹部、職工的工資、審核直屬單位人員工資;負責省和市財政撥付的計劃生育事業經費和避孕藥具經費計劃的編編製、年度預算的執行和年度決算的編報工作;指導各地計劃生育部門落實所需經費的投入;指導監督全市社會撫養費(即計劃外生育費)的徵收、管理、使用;與有關部門研究有關計劃生育的各項收費標準;負責委機關和直屬單位經費管理、財務監督、審計;負責本委系統行政、事業收費的管理、國有資產的管理;對全市避孕藥具經費的分配和使用進行管理、監督。
主要職責:檢查監督各地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人口與計劃生育方針政策法規情況;研究擬定全市性的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的具體政策;負責擬定實施計生政策、法規的規範性文件,建立健全各項執法制度,檢查、落實生育政策;負責指導計劃生育行政複議和行政案件的應訴工作;負責協助有關部門制定相關的社會經濟政策,推動計劃生育工作的綜合治理;負責群眾來信來訪的接待、辦理工作。
主要職責:負責全市計劃生育工作趨勢性問題的調查和對策研究。負責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的綜合管理,組織對縣(區)、鄉(鎮)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和服務項目的審批(報批);組織技術服務、科學技術研究和學術交流、醫療器械裝備管理、指導基層應用;圍繞生育、節育、不育擬訂生殖保健服務的規劃與規範;會同有關部門做好計劃生育手術併發症的防治和鑒定工作,開展病殘兒醫學鑒定工作;與有關部門制定節育技術的衛生標準、質量檢查,擬訂並組織實施計劃生育高中級專業技術人員業務知識工作規範;推廣避孕節育新技術、新葯具,對計劃生育技術服務和葯具發放進行指導、監督;負責對市、縣區計劃生育服務站工作進行檢查指導;負責組織、實施對市、縣區計劃生育技術服務人員的業務培襄、繼續教育和考核工作。
主要職責:與市計委共同編製全市中、長期人口與計劃生育發展規劃和年度人口計劃,指導各地編製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計劃;負責各地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計劃執行情況的考核評估;指導各地搞好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計劃管理和實行人口與計劃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負責全市人口與計劃生育的抽樣調查和專項調查的組織工作;負責全市計生部門的計劃生育統計工作,以及計算機聯網等工作,指導基層基礎統計台帳的管理、應用和建設工作;參與全市人口統計數據的分析研究;負責對市直機關單位及其直屬單位已婚育齡婦女的管理和服務。
主要職責:制定人口與計劃生育宣傳教育的方針、規劃;負責全市計劃生育宣傳教育工作的組織領導及協調,指導本系統精神文明建設;負責對外宣傳和重要新聞的發布工作;指導縣、鄉人口與計劃生育宣傳教育工作、“三結合”工作;負責人口學會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