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日活動
抗日活動
抗日活動是我國民眾自發組織的一種活動,在全國上下曾多次爆發遊行,主要目的是呼籲大家抵制日貨,愛我中華。
抗日活動
抗日活動必然存在,也必須存在,那麼誰是它的行為主體呢?政府嗎,還是民間?國家間的活動往往是由政府或民間來充當行為主體的。從我國目前的戰略來看,我國最重要的目的是發展國民經濟,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為此,在竭力營造一個良好的國際環境,所以中國政府的外交政策非常務實,在非原則性問題上是不會與任何國家“翻臉”的,自然這也包括日本在內。所以抗日活動不可能由政府來組織或領導,也就是抗日活動的行為主體不可能是政府。因此不難理解在我國發生的抗日活動都是民間行為,不像韓國具有政府廣泛的參與和強力的支持。目前,民間作為維護本國利益的一種行為主體在大多數國家的政治經濟文化等各個方面存在。特別是發達的資本主義國家,民間行為,民間組織更是普遍存,雖然這些組織往往是為一些人或政黨所控制的,但在往往被標榜為民主的象徵,並通過他們維護其相應利益,甚至干涉他國內政。所以抗日活動以民間作為行為主體不適為一個很好的選擇,而且更具國際影響力。就目前來說,我國利用民間來維護國家利益還不是很多,但隨著我國政治體制的進一步改革,將有更多的政府缺位,需要更多的民間組織來補位。前不久成立的“鋼協”就是一例,只是“抗日”活動的民間還未得到應有的發展而還為人們所接受。其原因主要有二:一,中國政府是一黨執政,是由計劃經濟轉型到市場經濟,以前是政府包干,包盡,沒有缺位給民間,對民間重視不到位;二,中國政府歷來堅持中日時代友好,對民間抗日活動沒有更多的正面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