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戰炮兵是指執行野戰任務的炮兵,包括預備炮兵和野戰軍隊的隊屬炮兵。
野戰炮兵,執行野戰任務的炮兵。包括預備炮兵和野戰軍隊的隊屬炮兵。14~15世紀,
火炮發展的最初階段,機動能力差,主要用於攻城和防守要塞。15世紀末,法國國王
查理八世發明了輪式炮架,火炮有了較高的機動能力;炮兵能在作戰中協同步兵、騎兵行動,此時被稱為野戰炮兵。17世紀末,經過
瑞典將軍古斯塔夫·阿道夫的革新,區分了
輕炮和
重炮,並編炮兵連,使野戰炮兵成為一個獨立的兵種。隨著野戰炮兵成為軍隊炮兵的主力,遂為“炮兵”這一術語所代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