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範生公費教育政策
一種教育政策
2007年5月,國務院決定在教育部直屬師範大學實行師範生免費教育。採取這一重大舉措,就是要進一步形成尊師重教的濃厚氛圍,讓教育成為全社會最受尊重的事業;就是要培養大批優秀的教師;就是要提倡教育家辦學,鼓勵更多的優秀青年終身做教育工作者。
2007年秋季入學的新生起,在北京師範大學、華東師範大學、東北師範大學、華中師範大學、陝西師範大學和西南大學六所部屬師範大學實行師範生免費教育。
2018年3月,教育部等五部門印發的《教師教育振興行動計劃(2018-2022年)》提出,改進完善教育部直屬師範大學師範生免費教育政策,將“免費師範生”改稱為“公費師範生”,履約任教服務期調整為6年。
2018年8月10日,教育部有關負責人表示,《教育部直屬師範大學師範生公費教育實施辦法》對部屬師範大學師範生公費教育政策進行了系統全面規定,將“師範生免費教育政策”調整為“師範生公費教育政策”。
公費師範生安排提前批次錄取,凡是達到以下三條的畢業生都可以自願報考
一、參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達到部屬師大在本地區的錄取分數線;
二、符合《教育部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規定》,熱愛教育事業,畢業后願意長期從教;
三、身體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有關規定。
1、是由中央財政負責安排免費師範生在校期間的學費、住宿費,併發放生活補貼;
2、是在相關省級政府統籌下,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落實免費師範生的教師崗位,免費師範生四年畢業以後必須到中小學任教,到中小學任教的每一位免費師範生都有編有崗;
3、是免費師範生在協議規定的服務期內可以在學校之間進行流動,如果有到教育管理崗位工作的機會;
4、是為免費師範生繼續深造提供好的條件保障,免費師範生經考核符合要求的,學校可以錄取他們為教育碩士研究生,可以在職學習專業課程。
2018年8月,《教育部直屬師範大學師範生公費教育實施辦法》(簡稱《辦法》)印發,對師範生公費教育政策予以改進和完善,標誌著我國師範生“免費教育”升級為新時代“公費教育”。
“部屬師範大學師範生是中小學教師補充的優質來源,是建設高素質教師隊伍重要的源頭活水。”教育部相關負責人介紹。
從2007年起,國務院決定依託北京師範大學、華東師範大學、東北師範大學、華中師範大學、陝西師範大學、西南大學6所教育部直屬師範大學實施師範生免費教育試點。截至2017年,已累計招收免費師範生10.1萬人,在校就讀3.1萬人,畢業履約7萬人,其中90%到中西部省份中小學任教,許多中西部地區中小學實現了接收北京師範大學、華東師範大學等高校畢業生“零的突破”。
為更好地適應新形勢的需要,師範生免費教育亟待在招生錄取、人才培養、就業履約、履約管理、條件保障等環節進一步完善政策。“改進和完善師範生公費教育政策,是煥發政策生命力的長久之需。”有專家表示,“研製出台《辦法》,是吸引優秀人才從教、培養黨和人民滿意的‘四有’好老師的一項關鍵制度。”
《辦法》將“師範生免費教育政策”調整為“師範生公費教育政策”,標誌著師範生公費教育制度的確立。根據《辦法》,國家公費師範生享受免繳學費、住宿費和補助生活費“兩免一補”公費培養,以及畢業后安排就業並保證入編入崗等優惠政策,增強師範生就讀師範、畢業后當老師的自豪感。
《辦法》調整了履約任教年限。將履約任教服務年限從原來的10年調整為6年以上,政策調整將惠及10萬名左右公費師範生。據介紹,任教6年剛好能完成小學6年、初中或高中3年的完整教學周期,也為公費師範生營造更大發展空間。同時,《辦法》規定到城鎮學校工作的公費師範生應到農村義務教育學校服務至少1年。
《辦法》還改進了履約管理政策。《辦法》明確要求制定在校期間非公費師範生進入、公費師範生退出的具體辦法,以及公費師範生進行二次專業選擇的具體規定。根據《辦法》,公費師範生要嚴格履行協議,未按協議從事中小學教育工作的,須退還已享受的公費教育費用並繳納違約金。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建立健全公費師範生履約動態跟蹤管理機制,建立公費師範生誠信檔案。公費師範生因生病、應徵入伍等原因不能履行協議的,須提出中止協議申請,經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同意后,暫緩履約。
同時,《辦法》加大了政策保障力度。通過改進招生選拔方式、政府或社會出資獎勵、加大師範專業支持力度等激勵措施,吸引優秀人才報考公費師範生。支持各地探索免費培養、到崗退費等多種方式,擴大公費師範生培養規模,提高培養質量。
為確保師範生公費教育政策順利實施、落實到位,《辦法》提出了一些重點舉措。
首先是切實保證入編入崗。教育部考慮自然減員等因素,測算當地中小學教師隊伍空編情況,合理制定年度公費師範生招生計劃。要求各地統籌調劑使用省內事業編製,採取優先利用空編接收等方法,解決公費師範生到中小學任教所需編製。實行公費師範生專項招聘,組織用人學校與公費師範生雙向選擇,為每一位畢業的公費師範生落實任教學校並確保有編有崗。
同時要加強履約管理。公費師範生、部屬師範大學和生源所在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三方須簽訂《師範生公費教育協議》,明確各方權利和義務。
細化和明確職責分工。教育部門牽頭負責公費師範生招生培養、就業指導、落實崗位、辦理派遣、履約管理等工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負責落實公費師範生專項招聘政策等工作;機構編製部門負責在核定的中小學教職工編製總額內落實公費師範生到中小學任教的編製;財政部門負責落實相關經費保障。
針對落實經費與待遇保障,《辦法》明確,國家公費師範生享受“兩免一補”公費培養,以及畢業后安排回生源所在省份中小學就業並保證入編入崗等優惠政策。通過適時調整公費師範生的生活補助標準、享受非義務性獎學金、設立專項獎學金等措施,鼓勵支持公費師範生長期從教、終身從教。
違約情形
公費師範生因生病、應徵入伍等原因不能履行協議的,須提出中止協議申請,經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同意后,暫緩履約。待情況允許后,經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核實后可繼續履行協議。公費師範生如確因身體原因需終止協議的,按協議約定解除協議。除特殊原因辦理休學無法正常畢業等情形以外,公費師範生未按規定時間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和教師資格證書的,按違約處理。
違約處罰
教育部正聯合相關部門推動《教育部直屬師範大學公費師範生履約管理辦法》出台。下一步,教育部將推動各地加強教育部直屬師範大學公費師範生履約管理工作,強調到農村義務教育學校任教服務至少1年的要求,建立健全公費師範生履約動態跟蹤管理機制,建立公費師範生誠信檔案,嚴格違約懲戒。
教育部還表示,在規範教師入職要求方面,將逐步完善教師資格制度政策,鼓勵有條件的非師範生修習教師教育課程、參加教育教學實踐,不斷提升非師範生的教育教學能力和專業知識素養,讓更多高素質、專業化的優秀人才進入教師隊伍,為我國教育事業發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