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翔鳳

宋翔鳳

宋翔鳳(1779-1860),字虞庭,一字於庭,清江蘇長洲(今吳縣)人。

人物生平


宋翔鳳,字虞庭,一字於庭,江蘇長洲(今蘇州)人。生於乾隆四十四年(1779年),卒於咸豐十年(1860年),享年82歲。其母是庄述祖之妹,他常隨母至常州,得聞庄氏今文經學。庄述祖說他的兩個外甥“劉甥可師,宋甥可友”。嘉慶五年(1800年)中舉人,選為泰州學正,歷官湖南新寧(今資興)、耒陽等縣知縣。咸豐九年以名儒重宴鹿鳴,加銜為知府。

為學特點


宋翔鳳為學,把闡揚微言大義的經典根據從《春秋公羊傳》擴展到《論語》等多部經典,把義理闡發的重點從政治方面轉移到倫理道德方面。其著作有《論語說義》10卷。他詮釋《論語》是探求孔子的微言大義。稱這微言大義的根本則在:“欲求性與天道,必求之利與命與仁。”在書中他對利、命、仁都作了頗具新意的解釋,實際上是以孔子的言論為依據,對儒家政治思想體系進行新的構建,具有鮮明的時代特點。

傳世之作


宋翔鳳兼重考據學,著作還有《論語鄭注》10卷、《大學古義說》2卷、《孟子趙注補正》6卷、《孟子劉熙注》1卷、《四書釋地辨證》2卷、《卦氣解》1卷、《尚書說》1卷、《尚書譜》1卷、《爾雅釋服》1卷、《小爾雅訓纂》6卷、《五經要義》1卷、《五經通義》1卷、《過庭錄》16卷以及《論語發微》、《經問》、《樸學齋札記》等。其中《過庭錄》一書,是其考據學的代表作,在晚清經學扎記諸書中成就較高。